当前位置:首页 >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6.2.4.2 游乐设施应进行日、周、月、节假日前和旺季开始前的例行检查,还应每年全面检修一次,超过安全检验有效期的游乐设施不得运营载客。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转。
6.2.4.3 游乐设施每天运营前应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经安全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运营。 6.2.4.4 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视情节轻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 6.3 食品安全
6.3.1 游乐园(场)应建立符合国家卫生部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3.2 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6.3.3 餐厅经营应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采购应建立索证制度,从正规合法渠道采购,并保持新鲜。 6.3.4 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就近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医务室,并将严重患者及时送医院救治,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防疫部门。 6.4 用电和消防安全 6.4.1 基本要求
游乐园(场)应制定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6.4.2 用电安全
6.4.2.1 游乐园(场)所配置各类电器设施、设备及用材应是经安全认证的合格产品。如设施、设备不属于安全认证目录内,应采用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的产品。
6.4.2.2 园区内所有用电线路的更改和用电设施的增设,应按国家有关电气施工验收规范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送电。
6.4.2.3 临时用电的线路敷设、电箱及开关安装均应符合JGJ 46的要求。 6.4.3 消防安全
6.4.3.1 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6.4.3.2 应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定期组织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有条件的游乐园(场)可组织专业消防队,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6.4.3.3 游乐园(场)内的重点防火区域和室内活动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配备消防器材,并取得消防验收许可证。
6.4.3.4 表演场、剧场、室内游乐项目等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6.5 园内交通安全
6.5.1 驾驶员安全操作要求
6.5.1.1 游览道路上行驶的游览车应按园区规定线路行驶,限速10km/小时,在交叉路口和人多情况下应缓行。轨道行驶车辆、缆车等交通设施应按相应操作规范运行。
6.5.1.2 驾驶员、操作员应认真做好车辆使用前后的日常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并认真填写记录。
6.5.1.3 车辆起步前,驾驶员应观察乘客的安全状况,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
6.5.1.4 当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6.5.2 车辆安全
6.5.2.1 开园前十分钟至闭园期间,禁止游览车以外的机动车辆在游览道路行使。遇特殊情况,如工程抢修、紧急救护等,应有相关的管理措施。
6.5.2.2 车辆应在规定地点停放,有条件的游乐园(场)应设置游览车辆专用车库。
6.5.2.3 救护车、消防车进园时,沿途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疏导游客,消除路障,保障车辆顺利通行。 6.6 节庆活动安全
6.6.1 节庆活动的安全工作应遵循“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节庆活动安全责任人。 6.6.2 节庆活动举办前,承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公安、消防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6.6.3 游乐园(场)活动举办区域应有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并设置清晰明显的安全引导标识。必要时可在出入口处设置安全缓冲区和单行线。
6.6.4 节庆活动期间,游乐园(场)接待游客人数超过园区设计容量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疏导游客。
6.7 高度危险作业安全
6.7.1 游乐园(场)在营业期间内不得进行高度危险作业。
6.7.2 因特殊情况需高度危险作业时,应事先征得游乐园(场)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6.7.3 高度危险作业应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6.8 应急处理 6.8.1 基本要求
6.8.1.1 游乐园(场)应针对火灾、自然灾害、游乐设备设施事故、节假日及节庆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应急组织系统及其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应急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应急设备和器材的储备和保养; ——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6.8.1.2 应配备完好有效的应急广播、照明和发电设施。应急广播应采用中英文双语,如有必要可增加方言广播和其它语种广播。
6.8.1.3 应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
6.8.1.4 在游乐园(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6.8.2 发生火灾
6.8.2.1 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疏散人员,并报火警。 6.8.2.2 火灾调查结束后,有关单位应总结事故教训,提出并实施整改方案。 6.8.3 自然灾害
6.8.3.1 建筑物、较高的游乐设施和园区制高点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设备,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检测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8.3.2 园区应建立暴雨、台风、雷暴、大雾、冰雹等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尽量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前,做好应对工作。
6.8.3.3 因遇暴雨、台风、雷暴、大雾、冰雹等自然灾害须停业或闭园时,应通过媒体提前对外公告。 6.8.4 游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6.8.4.1 如遇游客受伤,就近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医务室,并将重伤者及时送医院救治,并上报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
6.8.4.2 如遇游客物品丢失,工作人员应协助游客将丢失物品特征如实报公安部门。游乐园(场)安保部门应配合公安部门查找丢失物品。
6.8.4.3 如发生打架斗殴、暴力、恐怖等事件,就近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7 服务质量 7.1 总要求
游乐园(场)应结合自身游乐园(场)特色,制订符合游客需求的服务宗旨、服务目标和岗位服务规范等,并严格执行。
7.2 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7.2.1 职业道德
游乐园(场)从业人员应具备职业所需的基本素养和诚实敬业的精神。 7.2.2 服务态度
员工应热情、主动、诚恳、耐心、细致地为游客服务。 7.2.3 礼节礼貌
7.2.3.1 员工上岗应仪容仪表整洁,着工作服,佩戴服务岗位标牌。 7.2.3.2 站、坐、行姿应符合岗位规范与要求,举止端正大方。 7.2.3.3 使用的语言应文明礼貌,通俗、清晰,符合礼节规范。 7.2.4 知识技能
7.2.4.1 员工应根据服务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相关职业技能。 7.2.4.2 应熟练使用普通话,具备简单的英语听说能力。 7.2.4.3 应熟知经营服务信息,应能提供基本信息咨询。
7.2.4.4 应熟知紧急救援电话、方式,应能提供基本的紧急救援服务。 7.2.4.5 应掌握拍照、摄影等数码产品的基本使用方法。 7.3 服务岗位要求 7.3.1 乘骑服务
7.3.1.1 服务人员应熟知本岗位游乐项目安全事项和该项目操作规程。 7.3.1.2 主持人员应向游客介绍安全注意事项和游乐活动规则。
7.3.1.3 在项目结束时,服务人员应提醒游客拿齐个人物品,引导游客参与园区其它游乐项目。 7.3.2 水上乐园服务
7.3.2.1 服务人员应熟悉水上乐园各区域特征,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和技能。
7.3.2.2 救生员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经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救生知识与技能,并持证上岗。 7.3.2.3 服务人员应随时向游客报告天气变化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应引导游客避雷电和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7.3.3 文化娱乐服务
7.3.3.1 游乐园(场)应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文娱产品和举办节庆活动,丰富游乐活动。 7.3.3.2 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应高雅文明,有益于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身心健康。 7.3.3.3 文化娱乐活动的参演人员应服从舞台监督或管理人员的指挥。 7.3.4 咨询服务
7.3.4.1 游乐园(场)应通过视频、网站、报纸、宣传单、电话等渠道,为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游乐信息。 7.3.4.2 咨询服务人员应熟悉园区经营活动信息,随时掌握游乐项目动态,并准确回答游客咨询。应了解周边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协助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7.3.5 停车场服务
7.3.5.1 停车场服务人员应熟知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各类车型及收费标准,能熟练使用交通服务手势信号。
7.3.5.2 车辆进出场时,应行礼问候;车辆拥堵时,应及时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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