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肿瘤化学治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
4.禁忌:①严重肝肾功能、心肺功能异常者;②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左旋咪唑
【适应证】
用作免疫调节剂。
【注意事项】
1.服用本品后可诱发粒细胞缺乏症。
2.禁忌:肝肾功能不良、肝炎活动期、妊娠早期或原有血吸虫病者禁用。 COX抑制剂
包括塞来昔布和阿司匹林。
【适应证】
用于家族性腺瘤息肉病(FAP)的辅助治疗和恶性肿瘤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
1.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有发生支气管痉挛的可能性。
2.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关节痛、腰背痛、失眠、肌痛。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3.禁忌: ①对此类药物过敏者;②已知对磺胺过敏者;③不可用于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二)单克隆抗体 利妥昔单抗
【适应证】
CD20阳性的B淋巴细胞型非霍奇金淋巴瘤。
【注意事项】
1.治疗过程中,可发生暂时性低血压和支气管痉挛。
2.对有心脏病病史的患者(如心绞痛,心律不齐或心衰)使用本药时应密切监护。 3.患者在静脉给予蛋白制品治疗时,可发生过敏样或高敏感性反应。 4.治疗期间应注意定期观察全血细胞数,包括血小板计数。 曲妥珠单抗
【适应证】
Her-2过度表达的乳腺癌。
【注意事项】
1.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谨慎使用,并严密检查心功能。
2.不推荐本药与蒽环类药(阿霉素或表阿霉素)联合使用,会增加心脏功能减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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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次输注本药时,约40%患者会出现通常包括寒战和/或发热等症候群。 西妥昔单抗
【适应证】
结直肠癌和头颈鳞状细胞癌。
【注意事项】
1.痤疮样丘疹的发生率达 88%,常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肤毒性反应,此类患者用药期间应注意避光。
2.大约有低于0.5%的患者出现间质性肺病。 3.少数患者,可能发生严重致命性的变态反应。 4.K-ras基因状态对西妥昔单抗的应用,具有指导意义。 5.西妥昔单抗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尼妥珠单抗
【适应证】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 阳性表达的Ⅲ/Ⅳ期鼻咽癌。
【注意事项】
1.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血压下降,使用过程中应该严密观察。
2.孕妇或没有采用足够避孕措施的妇女慎用。 3.禁忌: 对该药品或其任一组份过敏者禁止使用。 贝伐珠单抗
【适应证】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5-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注意事项】
1.胃肠道穿孔发生率0.3%-2.4%,治疗中如果出现腹痛,应考虑胃肠道穿孔的可能。
2.皮肤粘膜出血:鼻出血常见,可发生致命的肺出血。 3.高血压:半数患者的舒张压升高。 4.肾病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蛋白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手术和伤口愈合并发症:手术前后28天内不能使用贝伐珠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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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I]肿瘤细胞核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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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试用于放化疗不能控制或复发的晚期肺癌的放射免疫治疗。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放射性制剂,必须在有开放性核素工作许可证和核医学医师执业证的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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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生应按本说明书所推荐用量给药,严防过量。 3.患者停用本药后请注意随访甲状腺功能。
4.禁忌:①肝肾功能异常者、心肌损害或有充血性心衰者;②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成年患者;③碘过敏患者或抗TNT抗体反应阳性者;④曾用过鼠源性抗体者;⑤造血功能不良者。近期化疗、放疗患者,需要依靠造血恢复药物维持外周血患者。白细胞、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低于正常范围者;⑥有明显胸腹水者,或者肿块表面红肿热痛伴有白细胞>10×10/L者;⑦各种急性或慢性炎症患者。 美妥昔单抗
【适应证】
不能手术切除或术后复发的原发性肝癌,以及不适宜作动脉导管化疗栓塞(TACE)或经TACE后无效、复发的晚期肝癌。
【注意事项】
1.本品只能在有资质的医院使用,在使用过程应严格按照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有关条款进行。
2.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不推荐儿童使用。尚缺乏用于老年患者的安全有效性方面的研究。
3.禁忌:①对本品以及成分过敏者;②HAMA反应阳性者;③曾用过鼠源性抗体者;④不能耐受甲状腺封闭药物的患者。 (三)细胞分化诱导剂 全反式维甲酸、三氧化二砷
【适应证】
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骨髓异常增生症、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内服可产生头痛、头晕(50岁以下较老人为多)、口干、皮肤脱屑等副反应,注意控制剂量。
2.可引起肝损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请勿与四环素、维生素A同时使用。
4.禁忌:对该药品或其任一组成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四)细胞凋亡诱导剂 硼替佐米 【适应证】
本品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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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治疗过程中会导致周围神经病变,主要是感觉神经。 2.可导致低血压和心力衰竭,应密切监测。 3.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全血计数。
4.禁忌:对硼替佐米、硼或者甘露醇过敏的患者禁用。 三氧化二砷 【适应证】
适用于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 【注意事项】
1.主要不良反应为皮肤干燥、丘疹、红斑或色素沉着,恶心,胃肠胀满,指尖麻木,血清转氨酶升高。
2.有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3.禁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地西他滨 【适应证】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 【注意事项】
1.在治疗过程中,会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必须定期进行血常规检查。 2.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在开始治疗前应检测肝脏生化和血清肌酐。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禁忌:禁用于已知对地西他滨过敏的患者。 (五)新生血管生成抑制剂 沙利度胺 【适应证】
可用于多发性骨髓瘤(MM)的治疗,亦在肾癌、肉瘤、肺癌, 胶质瘤、皮肤癌和乳腺癌等多种恶性肿瘤中具有一定的疗效。 【注意事项】
1.主要副作用为头昏,倦怠,嗑睡,恶心,腹痛,便秘,面部浮肿,面部红斑、过敏反应及多发性神经炎等。
2.禁忌: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②儿童禁用;③对本品过敏者禁用;④驾驶员、机器操作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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