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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专业岗位细分
转型网点可根据自身客户结构、业务规模和交易数量,在六类基本岗位基础上进行专业化分工。
第十五条 人员配备标准
转型网点各岗位的实际配备人员数量,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转型网点劳动组合优化指导意见》进行测算和确定。
第十六条 副职配备
对于业务量大、综合柜员多或物理分区较多的转型网点,应根据业务或管理需要配备营业机构负责人副职、会计(副)主管、大堂副理,分别承担营业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大堂经理授权范围的职责。
第十七条 会计主管配备
会计主管实行委派制,会计主管的委派、履职、考核、培训、奖惩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会计主管制度》要求。
会计主管可以兼任ABIS的三级主管,其日常工作不得包括任何与其岗位职责无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大堂保安及其他岗位
转型网点必须至少配备1名大堂保安,并根据分区设置情况配备必要的大堂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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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排班计划
网点负责人应根据网点的客户结构和业务量大小,并结合网点的物理情况和人力资源情况,合理安排分区、各岗位的营业班制,制定正常排班和弹性排班计划,并组织实施。
营业班制可采用正常班和轮班制(半天轮班、隔天轮班、弹性轮班)。
第二十条 现场补位和短期交接
网点负责人必须执行网点现场补位和短期交接制度,制定现场补位和短期交接计划并组织实施。
现场补位和短期交接计划应事先报管辖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计划
转型网点必须实施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其管辖行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按年度制定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岗位责任制
转型网点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岗位责任书明确列出各岗位人员的活动区域、业务范围以及审核、授权或审批权限。
第二十三条 最低临柜人员
转型网点正常营业时间及午休、双休日、节假日营业期间应至少三人到岗,二人临柜(含现金柜员和非现金柜员),其中一人履行会计主管和授权职责。大堂经理的具体在岗要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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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农业银行网点文明标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确定。
第四章 柜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柜员分类定义
柜员是指ABIS中的业务操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权限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现金柜员是指现金服务区内具有ABIS业务处理权限的普通柜员。
(二)非现金柜员是指非现金服务区内具有ABIS业务处理权限的普通柜员。
(三)主管柜员是指在ABIS中具有1级、2级、3级纯主管权限的柜员。
(四)查询柜员是指仅具有ABIS查询权限的柜员。 非现金服务区内不具有任何ABIS操作权限、以业务咨询和营销推介为主要职责的营销人员,以及由保险、证券等第三方机构派驻我行、在非现场服务区开展业务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柜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 柜员业务管理
柜员的业务指导、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柜员管理规定(试行)》(农银发[2009]18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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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查询柜员管理
从事信贷、业务营销等业务人员可作为查询柜员,但不得兼任现金柜员或非现金柜员。
第二十七条 柜员属性设置
柜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及业务范围,由九级主管在ABIS中设置柜员级别、应用掩码、交易掩码,建立各币种平账器和现金箱。除非符合第四条第三项设定的条件,非现金柜员不得设置柜员现金箱。列入现金服务区弹性排班计划的非现金柜员可以设置现金箱,但各币种现金箱限额应设置为1元。
柜员轮班、短期交接、弹性轮班或岗位轮换,会计主管应及时变更柜员属性和现金箱限额。
第二十八条 柜员操作监控
柜员办理各类业务必须在电子监控范围内操作。 第二十九条 柜员业务范围
柜员必须按照岗位责任书规定的岗位职责办理业务,不得擅自办理职责范围之外的业务。柜员不得自办业务,不得在现金服务区或非现金服务区内私自保管自己或客户的卡、折、单、证或印章等金融交易工具和客户证件、印章等金融支控工具,不得代客户办理业务。
第三十条 柜员卡管理
(一)柜员只能配备和使用一张有效的安全认证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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