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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2012-2012 年度临沧市政策性甘蔗保 险试点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农惠农和服务“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积极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农业保险产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2012 年,省财政厅、农业厅、保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我市云县和凤庆县开办云南省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了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 2012 年 (云财农〔200甘蔗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通知》8〕217 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 2012 年甘蔗保 (临政复〔2012〕19 号)文件精神,20险试点方案的批复》08 年 12 月 9 日,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和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签订了《云南临沧政策性甘蔗保险保险单》。此次政策性甘蔗保险共承保云县、凤庆两县所有种植的甘蔗 28 万亩,承保面涉及两县 9 个乡镇 1 个农场(爱华监狱),涉及农户 19856 户,包括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营盘、甘化、幸福三座糖厂,保险期限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止;总保险金额 21000 万元,每亩保险金额 750 元;总保
险费 714 万元,每亩保险费 25.5 元,保费资金 714 万元由省、市、县财政,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农户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45(322 ;市级财政承担 5(35.6 万元)万元) ;县级财政承担 10 ;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0(合计 142.(71.4 万元) ,种植户承担 20(142.8 万元)8 万元) 。每亩保险费 25.5元,由省级财政补贴 11.48 元/亩,市级财政补贴 1.27 元/亩,县级财政补贴 2.55 元/亩,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5.1 元/亩,种植户承担 5.1 元/亩。这是云南省政策性甘蔗保险第一单,也是结合我省实际推出的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该单的正式签订,标志着云南省地方性农业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也标志着临沧市政府和人保财险公司的政企合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2012--2012 年榨季,两县 3 座糖厂的榨季结束,共承保种植户 19856 户,承保面积 28 万亩。据统计 2012/2012 年榨季共入榨甘蔗 92.8 万吨,比上个榨季增产 3.86 万吨,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受灾户 7632 户,其中,风灾倒伏 6406 户,倒伏蔗 224586 吨,受灾损失约 528 2万元,占受灾总损失的 81.23(正常年景,无“土黄雨”年份,倒伏蔗数量一般在 15 万吨左右,2012 年 10 月份,云县、凤庆蔗区集中持续降雨过程长、风大,且种植的部分品种易 ;火灾 1068 户,火灾甘蔗 4877倒伏等,致使倒伏蔗数量大)吨霜冻灾害 100 户,霜冻蔗 372 吨旱灾 58
户,干旱不出苗 290 亩;2012/2012 年度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区域共应支付赔款总额为 650 万元。综合费用率为 11,综合费用支出78.54 万元(包括支付县农业局、乡镇、村委会和糖厂农务 ,科工作经费 28 万元)所有成本支出已超出总保费 714 万元。 保费汇交上,省财政安排 322 万元,市财政配套 35.6万元,县财政配套 71.4 万元已足额到位,种植户承担 142.8万元已委托糖厂在支付蔗款时代收,目前已基本了解完毕。 二、我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央 1 号文件精神,大力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积极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性农业保险产品,2007 年省财政厅、农业厅和保监局深入临沧的云县和耿马进行政策性甘蔗保险的可行性调研,听取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到种植户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 2012年在我市的云县和凤庆县开办政策性甘蔗种植保险奠定了基础。同时,财政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 2012 年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 、(云财农函〔2012〕38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征求 2012 年甘蔗保险试点方案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12〕131 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2 年甘蔗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2〕217 号)等相关文件,对我市开办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起到了决
定性作用。 为加强对甘蔗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市气象局和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甘蔗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在云县和凤庆县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召开甘蔗保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 4 次,召开协调会议 5 次。 为确保蔗农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后,灾害损失得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并及时得到保险赔偿,及时成立了由人保财险临沧市分公司、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甘蔗技术推广站和凤糖集团有关领导为成员的临沧市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由 7 人组成,具体为:市财政局 1 人,市农业局 2 人,凤糖集团 2 人,市保险公司 2 人,负责同一次灾害受灾面积在 100亩以上甘蔗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工作,要求在 3 个工作 4 10日内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和定损工作, 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并要求涉及甘蔗保险的两县也成立相应的县级查勘定损理赔领导小组,负责同一次灾害受灾面积在 100 亩以下面积灾害的查勘定损理赔工作,要求在 2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开展查勘和定损工作,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负有及时处理和解决在查勘定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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