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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大通县第二次土地调查
技术方案
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
1 概述 1.1目的
全面查清大通县农村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1.2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分布、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城镇居民点以外的农、林、牧、渔场、开发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将划定的基本农田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建设土地利用数据库,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管理。 1.3 调查范围和内容
调查区为西宁市所辖大通县,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其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按单一地类图斑调查。调查面积约为3177.9平方公里。
县城、建制镇、村庄只调查外围界线,其内部的各种地类不进行详细调查。城市、建制镇外围界线应与城镇土地调查范围线严格一致。
调查内容为:确定各级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线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将划定的基本农田标绘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建设和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编写调查报告。
调查比例尺为重点地区(耕地、重点工矿等)1:1万,其余地区1:5万。 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为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权属调查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公路、铁路、河流和国营农、林、牧、渔场、企事业单位等用地权属状况的调查。
地类调查是对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等分布和利用状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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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调查的基本要求
1)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
2)外业调查时应实地逐图斑、逐地类调查。 3)权属界线应认定合法、位置准确、表示规范。 4)图、数、实地三者应一致。 1.5调查区的基本概况
大通县地处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北部,行政上隶属省会西宁市管辖,辖9镇11乡,289个行政村,地理位置在北纬36°43ˊ—37°23ˊ,东经100°51ˊ—101°56ˊ。东邻互助土族自治县,西接海晏县、湟中县,南与西宁市接壤,北与祁连县和门源回族自治县相依。东西长约95公里,南北宽约85公里,全县总面积约3177.9平方公里。境内海拔2280—4622米,最低处是紧靠西宁的后子河双庙村,最高处是与祁连交界的开甫托山顶。大通水源充足,县境河流属湟水支流北川水系,主要河流有北川河、宝库河、黑林河、东峡河等,北川河纵贯全境,境内河流密布,沟壑纵横,山地河谷相互交错,蜿蜒起伏。大通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青海省重点工业区之一,多家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坐落在大通境内,使大通成为全省煤炭、电力、冶金、机械制造、化工、建材、轻工等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县城桥头镇距西宁仅35公里,227国道线(即宁张公路)贯穿全境,县内公路连通20个乡镇,宁大铁路通达县城,交通便利;大通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深处内陆,为高原大陆性气候,日照时间长,年内无霜期在100至120天左右,最长可达150天。绝对无霜期80天。年降雨量为450--800毫米,年均气温4.7°。
大通县现有耕地84.4万亩,以种植宜凉耐旱的春小麦、蚕豆、豌豆、马铃薯、油菜等作物为主;大通拥有广阔的森林资源,境内林业用地8.7808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8.4%,其中有林地面积7914公顷。全县森林总蓄积量为90.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6.4%,名列全省前茅。大通草原辽阔,共有天然草场237.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1.31%,其中可利用面积有219.8万亩。浅山的荒山、荒坡、荒滩也可放牧。天然草场中,草甸草场面积151.8万亩,山地灌丛草场85.9万亩。
大通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优美的自然风光,是舞蹈纹饰彩陶盆的故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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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的家园,“花儿”的沃土,是古丝绸之路的南道。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多彩的民族民俗风情和现代工业基地相互交融,构成了美丽、神奇的大通。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下,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2 作业的技术依据
2.1《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2.2《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青政办〔2007〕122号); 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2.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2.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检查验收办法》; 2.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2.8《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2.9《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2.10《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11《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 2.12《青海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2.13《青海省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 2.14《青海省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办法》;
2.15《青海省土地调查成果质量及资料管理办法》; 2.16本设计书及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的批复。 3准备工作
3.1人员培训:对参与调查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调查工作。
3.2资料准备:调查前需要收集行政区域界线资料、工作底图、权属调查方面的资料和地类调查方面的资料等,并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要进行分析、整理,确定其使用价值。
3.2.1工作底图:接收全国调查办提供的正射影像图(DOM)并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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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行政区域界线资料:接收省调查办提供州(地、市)、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资料和控制面积,并进行检核;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资料和控制面积采用民政部门的勘界资料,由县调查办配合收集。 3.2.3权属调查方面资料:
以往调查编制的权属界线图,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和《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争议权属界线的图件、说明及有关文件等确权资料;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及林地、草地土地登记发证资料; 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 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 地籍调查资料;
接收省调查办提供的田坎系数测算资料并检核;
已颁发的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与调查要求有关的其它权属调查资料和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
3.2.4地类调查方面的资料:公路资料;河流、湖泊、水库资料;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生态退耕的设计、验收的图件、文字等资料;以往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图、调查手簿、建设的土地利用数据库;与调查要求有关的其它地类资料等。 3.2.5向有关部门收集基本农田的图件、数据、文件及说明等资料。 3.3仪器工具、软件及表格的准备
外业常用仪器: GPS RTK三台套、全站仪三台、笔记本电脑5台、打印机一台、手持测距仪5台及相应数量的钢尺、皮尺、绘图板、记录夹等。
室内仪器:台式计算机、扫描仪。
建库软件Mapgis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 复制和设计有关调查的各种表格。 4工作步骤和计划 4.1工作步骤
(1)工作准备:包括人员、资料、仪器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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