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贵州省绥阳县农场式养生养老院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图文
所养”行动计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及有关单位,将定期对“老有所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审,对各项指标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各区(市、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对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措施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为深入推进“老有所养”行动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各区(市、县)政府要通过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养老机构、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培育一批养老工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并结合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创建,开展敬老模范社区(村)、敬老模范家庭、“孝亲敬老之星”、“老年健康之星”和“老有所为贡献之星”等评选活动。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养老工作先进经验及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市老年人事业深入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老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建立完善的养老体系,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现以人为本、关怀老人,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举措,对社会和谐进步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全市老龄事业的新局面。
33
3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