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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构想
张立荣 李海华
2012-12-14 11:22:19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武汉)2000年06
期
【作者简介】张立荣,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在职博士;李海华,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在职硕士。
【内容提要】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对策。认为改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完成这项工程,需要人们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在当前和今后几年内,应当着力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抓好社会互助活动,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关 键 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策构想
【编 者 按】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和福利制度,包括城市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以往,我国学术界对城市社会保障问题关注、研究得比较多,而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则重视不够,研究得很不深入。鉴此,笔者选择“中国农村社会保障”这一课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研究,以期抛砖引玉,推动学术理论界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亦为改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新形势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政治和文化诸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保障工
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比如,全国农村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数较之于改革开放初期大大增加,以村合作医疗为重点的医疗保险有了较大进展,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等等。但是,在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出现了新情况,面临着新形势。
(一)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在对农村社会保障进行适当投入的同时,依靠集体经济和家庭保障功能的支持,并充分发挥土地这种保障效能低、但最有稳定性的保障手段的作用,使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得以维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村集体、家庭和土地等传统的保障功能由于多种原因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
先从农村集体保障功能来看。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实行了以分散经营为主的生产方式。这种经营方式的变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的变革,使集体的内部积累机制受到严重削弱。以前的分配方式是劳动成果归集体所有,留足用于发展生产的公积金和用于公共福利事业的公益金,剩余部分分配给社员。现在分散经营,农民的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除了上交农业税和各种提留外,发展公共福利事业的公益金难以提取,集体保障的基础几乎不复存在。原先由集体经济负担的烈军属群众优待和五保供养,能够实行优待工分,集体处于主动地位,表现为“给予”的形态,便于操作;现在只能采取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向农民征收,集体对广大农民来说,处于“索取”的被动地位。其结果是影响了集体对社区保障的投入,使集体丧失了对农民的福利保
障。
再从家庭保障功能来看。家庭既是人们组成社会的“细胞”,又是人类赖以繁衍、进行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没有家庭的自身保障,家庭作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就失去了存在和延续的内部动力。然而,正如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冲垮自然经济,新的生产方式必然代替旧的生产方式一样,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家庭保障功能正在降低,这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新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二:一是虐待老人现象比较普遍。据《中华老年报》报导,山西省有关单位近4年来已接待处理老人来访2万多起,上海市每年平均处理6000起。1995年天津市津南法院受理瞻养案比1994年上升16.7%,1996年上半年同比增长43%。而这些案件涉及的大多是生活在农村的老人。二是弃婴现象相当严重。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没有生活能力的子女应无条件承担抚养和教育责任,并在任何时候不能免除。但在现实生活中,弃婴现象大量出现。据衡阳市民政部门统计,近6年该民政部门共收养弃婴达2000多名,现有500名弃婴由民政部门出钱委托他人代养。
(二)农村社会保障任务加重
其一,农村防灾救灾任务重。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大国,也是一个多灾的发展中国家。水、旱、风、雹、地震、泥石流和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每年我国农村大约有2亿人口遭到自然灾害的袭击。近年来,由于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加剧,水旱自然灾害频繁发生。1991~1998年,我国几乎年年受灾,而且受灾范围大,受灾程度重。大灾之年,如1991年、1998年灾害的损失还远远超过一般年份。自然灾害对农村的损害程度比城市大。如何增大农村救灾资金的投入,是在物价上涨的情
况下,切实保障灾民生活的重要课题。
其二,农村贫困问题仍然严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1978~199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人减少到5000多万人。但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加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村居民收入相对于城市居民收入的比例下降了。199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2.27倍;非农业居民的消费水平是农民消费水平的3.2倍;城镇人均储蓄水平是农村人均储蓄水平的9.47倍[1](p189)。诚然,农民的收入并不是平衡的,少数发达地区城郊农民的富裕程度已超出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但大多数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收入增长率明显降低了。1998年底对湖北某贫困山村的调查显示,该村唯一的商店是村民购买年货的地方,春节前后人均销售额只有1.4元,年饭没有一个荤菜的有5户,占1/10。有的人家几乎吃不上一点猪油。
其三,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据预测,它将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2](p26)。按照国际标准,一个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10%即可认为是老龄化国家。据有关部门测算,到21世纪初,我国将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西方国家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时,其经济和社会已高度发展,年人均收入都在5000美元以上,具有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而我国目前的年人均收入仅为几百美元,农村的人均收入水平更低,经济承受能力不强。所以,中国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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