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门店营业款收缴及核对管理规定
确保营业款存入银行,节假日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
3、 财务人员核对完毕,将门店实际存款日期、金额及差异情况填写到“门店收银日报表”的存款记录栏,报部门负责人审阅;
4、 财务核算人员如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时间将营业款存入银行,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二、销售收入核对: 1、 每周一收银员将“销售缴款单”、“现金缴款单”、“银联结算总计单”、“收银员平账报告”与其他业务单据传当地财务部门签收;
2、 当地财务部门核算人员在系统中导出“财务大分类分店销售查询”,根据系统销售与门店上传的相关缴款单据进行核对,包括现金、银行卡、支票、管家卡、代币券等;
3、 银行卡进账金额核对。财务核算人员每天必须核对“销售缴款单”上的银行卡消费金额与实际进账金额,如有差错,必须及时与银行联系,确保消费金额与进账金额一致。
三、处罚规定: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及时核对门店现金存款情况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从严处理。
第五部分 其他
1、 本办法由财务管理总部负责解释; 2、 以前相关办法及规定同时废止; 3、 本规定自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2日
附表1:销售缴款单
附表2:客户调账表(POS)
附表3:门店收银日报表
注:此表目前在系统现有模块中没有,需要信息中心支持增加。
附表4:营业款缴存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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