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
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
二零一七年三月
审 批 栏
批 准: 年 月 日
编 写: 年 月 日
编制单位: 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监理项目部
目 录
1 编制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编制依据 …………………………………………………….………………………………….………………………………….1 4 监理目标…………………………………………………….………………………………….……………………………………1 5强制性条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6监理审查的文件内容………………………………………….………………………………….….………………………….3 7监理控制措施…………………………………………….………………………………….…..…………………………………3 8强条的执行、检查、考核与奖罚值 ……………….…..……..….…………….…..…………………………………4 9附表 ……..…………………………………………………………………………….……………………………………………….5
1、 编制目的
为了在光伏发电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2、适用范围及内容
2.1本计划适用于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工程,项目监理部对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情况实施监督。 2.2监理工作内容:
土建专业、电气专业及安全管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控制。 3、编制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T5009.1-201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1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57号)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实施;2015年1月22日修订)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4.监理目标
1)施工过程中达到《电力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2011版的规定。
2)在施工全过程中,组织或参与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与验收 5、强制性条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5.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工程有效执行强制性条文,有力推进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开展,特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小组。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