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04-101蓝光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管人员填写《蓝光集团管理干部综合评议表》(附件6)。人力资源部汇总统计评议结果,经人力资源专委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四条 高管层年末考核
1、每年1月,高管人员就分管工作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按统一格式填制《蓝光集团高层管理人员述职报告》(附件7),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提交监察审计中心审计。
2、根据人力资源专委会的安排,高管人员分别就工作目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人力资源专委会的质询。
3、人力资源专委会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分别填写《蓝光集团管理干部综合评议表》(附件6),人力资源部汇总统计评议结果,报集团总裁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 高管层年度考核
高管层年度考核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平均成绩)×40% + 年中考核成绩×20% + 年
末考核成绩×30% + 部门年度考核成绩×10%
如月度考核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成绩;如没有年中
考核成绩,则:
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平均成绩)×50% + 年末考核成绩×40% + 部
门年度考核成绩×10%
第五章 非高管层考核
第十六条 非高管层员工指除高管层以外的所有员工,可分为管理干部和普通员工,管理干部指科处室副经理及以上任职人员。非高管层员工统称员工。
第十七条 考核依据和考核标准
1、每年1月,部门员工根据已签批的部门年度重点计划和常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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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对各项计划的参与程度(担当,参与或无关),通过与直接上级的沟通,编制本岗位《蓝光集团员工年度工作计划》(附件8),经直接上级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2、根据部门计划工作的分解,员工依据岗位职责,提交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指标,经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后,确定指标值、考评权重和评分标准(考评要求),填入《蓝光集团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相应栏目(附件9),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作质量指标进行核定,对无法考核或无法量化的指标,以及标准过低或过高的指标,会同部门进行调整或重新设定。
4、所有岗位质量指标的核定或更改,应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批准 。 5、部门负责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计划,在部门负责人处备案。 6、《蓝光集团员工年度工作计划》(附件8)、岗位工作质量指标(考评要求)、月度工作计划作为非高管层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第十八条 员工月度考核
1、每月3日前,员工填写《蓝光集团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9)交直接上级,直接领导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评定其当月绩效,部门负责人统一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定。
2、每月8日前,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各部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资料,填写《蓝光集团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统计表》(附件10),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后生效。
3、员工有特殊业绩时,应在月度绩效考核表中注明,人力资源部应将其转注入统计表中。
4、考核分数与本月绩效工资的关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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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数 ≥95 1、98≥成绩≥95,100%绩效风险工资; 2、超过98分的部分,每超过1分奖5%; 3、奖励最多不超过绩效风险工资的50%(含特别加分)。 65~95(含65) <65分 相同百分比 绩效工资 绩效工 资为0 当月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 员工年中考核
1、员工每年7月填写《蓝光集团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附件5),向直接上级和部门领导述职。
2、员工年中考核由其直接下级、直接上级和本人进行。各部门负责确定本部门每位员工的考核实施人员,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批准。
3、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考核实施人员填写《蓝光集团员工综合评议表》(附件11),部门组织汇总统计,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 员工年末考核
1、每年1月上旬员工填写《蓝光集团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附件5),在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会上述职。
2、员工年末考核由其上级、下级、平级及相关协作人、被考核者本人组成。各部门拟订副经理以下员工的考评实施方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连同拟订的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的考评实施方案,一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3、根据考评方案,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填写《蓝光集团员工综合评议表》(附件11)。
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统分,监察审计中心负责过程监督并对统分结果进行复核。评议结果经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中心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年度考核
员工年度考核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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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平均成绩)×50% + 年中考核成绩×20% + 年
末考核成绩×30%
如月度考核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成绩;如没有年中
考核成绩,则:
年度考核成绩=(1-12月平均成绩)×55% + 年末考核成绩×45%
第六章 专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 岗位素质测评
1、各类专项考核,均须组织岗位素质测评。转正考核、晋升考核、转岗考核分别针对试用岗位、拟晋升职位、拟转岗位进行岗位素质测评。
2、岗位素质测评标准针对各岗位拟订,《蓝光集团员工岗位素质测评表》(附件12)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订,交由该岗位(职位)负责人确认。
3、参加测评人员为:上级、下级、平级及相关协作人 、本人,总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
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参加测评人员名单,交由该岗位(职位)负责人确认。
4、管理干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测评实施,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分数统计并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填入《蓝光集团员工岗位素质测评意见表》(附件13),人力资源部负责复核。
第二十三条 转正考核
1、转正考核时间为新员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
2、转正考核除进行岗位素质测评外,应提交1500字以上(一般员工1000字以上)转正申请。
3、对岗位素质测评结果的处理:
(1)、测评结果75分(含75分)以上,具备转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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