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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劭《人物志》
《人物志》 魏•广平刘邵撰。
《人物志》十三
《自序》《九征》《体别》《流业》《材理》《材能》《利害》
《接识》《英雄》《八观》《七缪》《效难》《释争》
《自序》
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
是以,圣人着爻象则立君子小人之辞,叙《诗》志则别
风俗雅正之业,制《礼》、《乐》则考六艺祇庸之德,躬南面则授俊逸辅相之材,皆所以达众善而成天功也。
天功既成,则并受名誉。是以,尧以克明俊德为称,舜以登庸二八为功,汤以拔有莘之贤为名,文王以举渭滨之叟为贵。由此论之,圣人兴德,孰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任使者哉!
是故,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论众材以辨三等。又叹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以明为似之难保。又曰: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详。
是以敢依圣训,志序人物,庶以补缀遗忘;惟博识君子,裁览其义焉。
《九征》
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着形。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
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聪明者,阴阳之精。阴阳清和,则中叡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圣人,莫能两遂。故明白之士,达动之机,而暗于玄虑;玄虑之人,识静之原,而困于速捷。犹火日外照,不能内见;金水内映,不能外光。二者之义,盖阴阳之别也。
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着于厥体矣。其在体也:木骨、金筋、火气、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之实,各有所济。是故:
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
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
体端而实者,谓之贞固;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敢也者,义之决也。
色平而畅者,谓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质恒性,故谓之五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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