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持预防为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不断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流动人口知法于心、用法于行,减少和避免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开辟流动人员法律服务专线,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安机关组织民警经常到流动人口居住地、务工地调查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流动人口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矛盾,不再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干扰企业生产秩序和流动人员的正常生活,改为点对点的精确制导
(四)创新管理模式,实施类别化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以房管人“分层管”。将出租房屋按用途划分为住宅、仓储、工厂、办公、商业等五类,分别明确监管主体和管理责任。将住宅类出租房屋分为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和禁止类,尤其是对存在治安、消防隐患的“严管类”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禁止类”房屋作为重点,强化跟踪管理。对出租房主按配合管理情况划分为“服务、促进、严管”等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服务管理。二是以业控人“分类管”。对大型集贸市场实行“证件准入”,依靠市场管理部门,把持有暂住证作为外来从业人员进入市场务工经商的必要条件,无暂住证者不得入内经营或务工,提升对市场内暂住人口的管控力度;对民营企业、劳务团体、社会办学等整建制用工单位实行“自管自治”,实行信息自主采集、定期通报备案,做好日常管理服务。三是预警分析“跟踪管”。根据阶段发案情况,划定重点管控范围,借助暂住人口信息库进行海量挖掘,并依托“大情报”系统将暂住人口信息与全国违法犯罪人员和7类重点人员信息库自动碰撞比对,及时筛选出流入我市的上述外地人员,全部纳入高危人员,逐人进行控制。四是全程监控“重点管”。加大对城郊给合部外来人口聚集、治安复杂、案件多发的“城中村”管控力度,建立集中清理长效机制,县、分局每月组织两次大规模清查,派出所每周至少组织1次检查,加大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控力度。
(五)创新管理机制,推动服务管理工作的外延双通。通过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实践,发现流动人口很多以家乡观念为纽带,互相帮扶,聚集一起。为此,我们应大胆创新管理机制,将工作范围向外地延伸,开展源头互动,搭建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平台,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的新机制。一是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对全市范围内外地流动人口流入的人数、性别、年龄以及婚育情况进行排查,确定互动交流的重点地区。二是两地沟通,双向管理。在确定互动交流的重点后,主动派人赴流动人口流出地与当地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交流并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协议”,建立双向互动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三是信息互馈,两地互赢。充分利用电话、信函、人口信息平台等途径,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相互反馈双向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流动人口中的每个重点对象都及时向当地反馈,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力度,形成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人口综合管理的双赢局面。
(六)创新管理技术,促进服务管理向网络化发展。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向网络延伸,积极构建实时动态、覆盖全面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是打破信息壁垒,将公安、教育、劳动、工商、建设、房管、电信、计生等等相关部门掌握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数据进行整合,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库,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特别是公安机关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督促民警深入社区,以实有人口调查为手段,逐村、逐楼、逐户、逐人开展地毯式的调查,将调查了解到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及时录入“两实”信息系统,实现社区民警入户查访、登记专项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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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常态化,真正做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情况明、底数清,发现得了、控制得住。二是强化对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数据信息的声像化、动态化管理。依托PGIS信息平台,积极收集房屋矢量数据、影像数据等动态数据,从根本上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动态化,努力实现来能预警、动知轨迹、走明去向、全程掌握。三是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简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申报登记流程。目前,流动人口申报登记信息要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甚至还要排队,很不方便,极大地影响了群众自主申报的积极性。管理部门可以依托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等平台,实现让流动人口、出租房主足不出户就可以便捷地申报信息,从而增加其申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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