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评估报告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
6.0.1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应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6.0.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并提交建设单位。
7、施工资料 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7.1.1 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7.1.2 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的形成:
7.1.3 施工物资及管理资料的形成:
7.1.4施工测量、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及管理资料的形成:
7.1.5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形成:
7.2 施工管理资料
7.2.1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组织及监理审批等情况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中报监理审批的各种报验报审表、施工试验计划及施工日志等。
7.2.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并做出结论。
7.2.3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
7.2.4 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其内容应真实。
7.3 施工技术资料
7.3.1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各种资料的总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等。
7.3.2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7.3.3 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重点部位及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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