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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6.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7.分部分项应进行交底的主要有:
7.1土方工程的桩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回填土安全技术交底; 7.2模板工程的支模、拆模、木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7.3钢筋的制作、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7.4“三机”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7.5电工、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7.6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7.7“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7.8其它工程
8.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交底纪录要与下达任务一致,并经双方签字;
四.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 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
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部门应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同时附上医务部门的伤者情况诊断证明,于事故发生后二日内口头报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月底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填写严重事故报告表,于事故发生二日内报送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其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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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事故应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上述事故一般应在十五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告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死亡事故还要报当地公安、检察机关;
5.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日报告班组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 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
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材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察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工会、公安、检察机关报告;
第三条 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次要、一定责任四种,确定责任是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
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犯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职工应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犯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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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应分别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施工无安全措施或未进行交底就施工而造成非工人本人的事故,应分别追究施工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4.在施工安全条件不具备或有直接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场所,经工人提出但未采取措施令施工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5.机械设备有缺陷或不按规定保修而危及安全运行的,经操作人员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运行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6.工人因不使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7.各级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在布置任务的同时没有布置安全工作或放松安全教育,对发现的问题不采取措施解决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构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根据情节分别追究领导或施工负责任不同责任。
第四条 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权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各级领导要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从思想上、技术上、管理上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分清事故的责任,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2.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据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
3.未遂事故记录由工地负责人调查分析处理,处理后向公司分管领导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4.严重未遂事故应上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由单位负责人主持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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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
5.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主持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 班前安全活动是为了及时对施工显得安全生产进行讲评,提高工人安全意识,保证安全施工;
第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施工班组应每天坚持进行班前活动,主要内容为:
1.每班开工前,由班组长负责针对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班前安全布置和教育,强调防范措施,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讲解;
2.针对下达任务,工地施工员、安全员或班组长要合理安排好安全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班前安全活动内容可以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违章工人进行批评教育;
4.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
5.学习有关安全文件、操作规程以及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6.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7.检查施工中安全生产情况,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有可能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
第三条 班前安全活动由施工员负责,工地安全员配合,参加施工的所有工人均必须参加。
第四条 工地每周一次,利用1~2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其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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