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张家口市科技局科技攻关项目验收材料
6、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经张家口市科技和地震局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张家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
附件4
张家口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函审验收用)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承担单位: 四、项目起止时间: 五、验收依据: □项目任务合同书 □其它
六、验收组织:
□张家口市科技和地震局组织并主持
□张家口市科技和地震局组织委托 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 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 名。
七、验收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2、是否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 3、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规范情况
4、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八、验收程序:
1、由主持验收单位将项目资料寄送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给各位验收专家。
2、各位验收专家认真审查材料后,填写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函审表,寄(送)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到主持验收单位。
3、主持验收单位将各位专家的《张家口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函审表》寄(送) 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验收组长。验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指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将全部资料及综合评价意见寄(送) 或通过网上通信方式发送到主持验收单位。
九、提供验收资料:
1、张家口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2、项目任务合同书; 3、项目工作总结; 4、项目技术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
6、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经张家口市科技和地震局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9、张家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需要填写部分)。
附件5:
张家口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验收函审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送审日期:
项目主管科室(盖计划专用章):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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