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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流程
16.3.1前期准备调研阶段
1、明确任务
明确规划任务和规划的范围,以指导后续规划项目的数量、内容和规划深度,以及规划的组织工作。
2、组织领导小组
规划领导小组有多层次、多学科、多方面的人才组成,应包括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决策人员,还要吸收综合经济部门和主要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有调研、咨询和统计三个工作小组构成。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规划编制工作。
3、收集资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收集的资料有:①社会经济资料;②自然条件资料;③有关规划资料,如上一级规划、上一轮规划、城乡规划、农业规划、部门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划报告和图件等;④野外实地调查资料
4、明确问题
明确规划范围和边界、规划性质、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和要求等。
16.3.2规划文本编制阶段
前期调研工作初步完成后,开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编制。
16.3.3审查论证与修改完善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与图件初步完成后,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组组织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教育局、文物局等重要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召开联审会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进行了初步审查,经讨论后审查组原则同意通过初步审查,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规划修编技术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
16.3.4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及实施
依据联审会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成果的审查修改意见,规划技术修编组认真的补充了相关资料,对规划文本、图件、用地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技术鉴定后,提请规划领导小组审评,然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议,审议修正后有同级人民政府行文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批上一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研究内容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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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方法
16.4.1土地利用现状评价指标与方法
土地利用现状评价是指对一定区域内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下,对区域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不同的利用方式及质量、结构与布局、土地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率等方面所做的分析评价。采用的评价指标一般由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土地集约经营程度、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等指标组成。
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
(1)土地垦殖率(耕地垦殖率)=耕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2)土地利用率= (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100%
(3)耕地复种指数=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耕地总面积*100%(≥100) (4)森林覆盖率=有林地/土地总面积*100%(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5)建筑密度=建筑物基地面积/用地总面*100% (6)建筑容积率=建筑总面积/用地总面积*100% (7)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居民点用地总面积/农村人口 (8)人均城镇用地=城镇用地总面积/城镇人口
(9)人均城矿用地=(城镇用地+采矿与独立用地)/城镇人口*100%
2、土地集约经营程度
(1)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总人口*100%
(2)单位耕地功率数=拖拉机年均在册功率数/耕地面积
(3)单位土地资金集约度=土地总投资/土地总面积(此指标可按各类用地分别计算) (4)土地利用投入产出率=土地产出总值/土地投入总值(此指标可按照各类用地和按货币、实物、能量分别计算)
(5)单位用地产值率=土地产出价值/用地面积(此指标肯按照各类用地分别计算) (6)交通密度=交通线总长度/土地总面积*100%
3、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1)人均耕地面积=耕地面积/总人口(一般采用的单位:亩/人) (2)单位播种面积=作物总产量/作物总播种面积
(3)粮食单产=粮食总产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复种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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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业用地面积
(5)单位建设用地总产值=建设部门总产值/建设用地面积(此指标可按照城建、交通、水利等产业分别计算)
(6)地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用地(一般采用的单位是万元/公顷)
16.4.2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预测方法与评价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一般包括规划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规划范围的经纬度、行政位置以及所辖范围)、自然条件(地貌、地形、气候、年降水量、年均温度等)、社会经济条件(单位农业总产值、单位建设用地总产值、地均农林牧渔总产值、农民人均年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
2、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主要是对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促进、阻碍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区域发展的方向。按照科学、合理的发展进度对规划近期年、目标年的单位农业总产值、单位建设用地总产值、地均农林牧渔总产值、农民人均年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等社会经济发展评价指标拟定合理的值。
3、人口预测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人口预测是指对规划期末的总人口及其构成、人口布局的估算。人口预测的一般方法主要有自然增长法、一元线性回归法。
(1)自然增长法
P=N(1+R)n+G P=N(1+R)n
式中:P为规划目标年的总人口数,N为规划基础年的总人口数, r为规划期人口自然增长率,R为人口年均增长率,n为规划年限,G为人口机械增长数。
(2)一元线性回归法
应用该模型进行预测时,假定基期年以后的年份人口增长保持不变,其模型的标准是为
y=a+bx
式中:y为规划年人口数, a、b为系数, x为年份。案例如图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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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人口8100080000790007800077000760007500074000730001998y = 761.86 x - 1450138.08R2 = 0.99系列1线性 (系列1)人口200020022004年份200620082010
16.4.3土地需求预测方法与评价
土地需求预测是根据区域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分析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预测规划期间各业用地的需求量和用地规模。它是对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内各类用地规模及其动态变化所做的测算,它为协调企业用地矛盾、进行土地供需平衡、编制土地利用方案提高了重要的依据。
1、农用地需求量预测
(1)耕地需求量预测
首先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农作物产品需求量和预测各类农作物耕地单产地的耕作制度求各类农作物的耕地需求量之和。然后结合各类农作物产品的需求量包括丹迪消费需求量和调出农产品量,可根据粮食或农业部门的规划确定。各类农作物的耕地单产,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平均增长法,回归预测法或增产因素法预测。耕地需求量的计算公式为:
耕地需求量=(规划人口数*人均粮食需求量*粮食自给率)/(粮食单产*粮经比) (2)园地需求量
园地需求量一般是根据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确定本地区内外市场对园地产品的需求量,在预测规划目标年各类园地单产水平的基础上,求出这些园地产品的用地需求量总和。园地产品的需求量包括本地区内需求量和向其他地区销售的商品量。园地产品的单产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征、树龄、经验管理水平等因素决定。
(3)林地需求量
林地需求量的预测要以实现木材自给为前提。规划方案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要有多少木材达到自给?生产这么多木材需要多少木材?这些林地能在多少年之后达到多少蓄积量?什么时候可能提供达到自给要求的年伐量?为了确定林业用地面积,需要计算平均单产、地方用材自给水平、主伐年龄和轮伐期、年伐量。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2、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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