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对构建“和谐社会”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力度,完善罚没款及赃款赃物上缴国家财政的制度;对于涉及公安基建、装备等大宗项目招标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健全接待工作、电话费用支出、车辆维修、公物使用等内部规章制度,节支限流,对各项支出严格审核审批。(二)在监督的对象上,要选准三个重点。一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先进单位和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掌管人、物、财的部门及单位的民警。要注重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掌握这些部门民警思想动态,建立健全离任审计、定期考核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三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多的“窗口”单位和部门的民警。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岗位交流,通过明查暗访、民主测评等掌握其现实表现,经常与其交心,敲敲警钟,同时监督工作要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加强对民警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的监督。(三)在监督的形式上,要实现三个结合。一是实现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的结合。要注重将事后监督逐步转变为事中、事前监督,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顺昌县公安局建立的党委成员约请责任范围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教育制度、纪委书记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打招呼、谈话、告诫”三项教育防范制度等,通过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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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并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从而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二是实现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的结合。要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严格按照《福建省县级公安机关警务公开规范内容(试行)》的要求做好对外公开。对内公开的重点是:局机关及二层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民警评功评先、绩效考评、福利待遇及其它重要事项。三是实现严厉查处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对队伍中发生的问题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始终坚持不袒护,不迁就,不手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同时要抓好督促整改。去年以来顺昌县公安局建立“评差促改”制度,对出现违纪或执法存在问题的单位和民警,按照“一案一整改”的要求,及时发出了“评差促改”整改通知书,要求要从管理、制度、监督上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目标、要求和时限,整改结束后由局党委派员进行验收。这一活动在全体民警中引起很大反响,被评差的单位和个人痛定思痛,均能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严肃深入的整改,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三、创新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监督工作成效
当前县级公安机关中,承担监督职能的部门有纪委、监察、督察、法制、信访等,机构庞杂,但多数科室只有一至二人,交叉监督且监督不力,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严重影响了监督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创新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形成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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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将公安机关内部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合署办公,通过整合协调,形成监督合力。顺昌县公安局于2004年3月份开始将纪检、监察、督察、法制、信访办进行整合,在保留机构不撤、人员不减、经费不少的前提下,由纪委书记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负责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和执法质量考核评比,构建了一个较为高效、务实、有力的监督机制,收到了较好成效。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纪委书记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以及政工、装财等部门的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了解和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队伍的苗头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三是选优配强监督干部。监督干部不但在数量上要有保证,更要在质量上予以保证,不能把监察室、督察队、信访办等当成“养老院”,而应将那些年青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思想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选拔到监督部门。四是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监督部门在抓好内部监督的同时,也要依法维权,营造警察执法的良好环境,如对群众投诉在经过调查后应及时作出结论,对投诉不实的,在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也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为当事民警“正名”,对于故意侵害警察合法权益的事件,要敢于依法严肃公正处理。
四、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监督
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是一种自律性的监督,要取得监督的最佳效果,还必须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促进内部监督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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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公安机关要接受来自专门机关的监督,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纪检委、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等。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的立法监督、工作监督及执法评议,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以及批捕、起诉、执行刑罚等,这些专门机关的监督对公安机关权力的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从加强自身建设,从严治警要求出发,主动聘请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作为特邀监督员,同时接受来自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日、警务公开等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知悉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情况,在知情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监督。
作者系顺昌县公安局副政委
审签:徐敏洪 核稿:苏 铧 责任编辑:姚春娴 闽简报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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