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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力公司
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1 总则
1.1 为维护员工人身安全,防止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人身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及所产生的后果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省公司系统各单位(含所属单位和控股公司,下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
1.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4 始终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提高员工技能,完善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充分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5 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在上级及地方政府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公司系统各级应急机构,组织开展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救援、事故处理、维护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2 基本原则
2.1 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安全生产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他们的生命权不受侵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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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优先抢救受伤或中毒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2 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2.3 统一指挥的原则。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基本原则,无论是集中指挥还是现场指挥,无论是哪种应急级别,都必须在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
2.4 迅速有效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除按规定立即报告和请求上级及外部(如卫生、消防等部门)支援外,应迅速采取有效的自救互救措施,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
3 组织机构 3.1 应急指挥部
3.1.1省公司成立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毛日峰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吕华忠副总经理、柳 杨主席、谭永香总工程师担任。
成员由崔保卫、徐先起、潘培立、蔡 斌、朱新华、李 政、陈松柏、熊爱英、艾建民、帅更生、蔡玉平、殷 平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3.1.2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公司系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指挥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名单及通讯联系方式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备案。 3.2 各级指挥部的职责
3.2.1 督促公司各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自救和救护培训,使广大员工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法(包括触电急救、心肺复苏、创伤急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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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3.2.2 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制定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各单位落实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措施(包括物资储备)。
3.2.3 发布启动本级事故应急预案命令,指挥事故应急救援,调动系统应急救援资源;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3.2.4 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结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3.2.5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和关系。 3.2.6 统一对外披露事故信息,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3.3 应急办公室
3.3.1各级应急指挥部应设立应急指挥办公室。
3.3.2省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陈松柏担任,成员由李 政、熊爱英、艾建民、帅更生、沈国栋、方伍英、杨 坚、翁新林以及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成。
3.4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3.4.1 及时了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提请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进入或解除预警、应急状态。
3.4.2 督促预警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掌握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4.3 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协调。
3.4.4 督促落实上级领导、上级机关、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项 指示、工作要求和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决策和指令。
3.4.5 负责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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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公司各单位的应急指挥部应下设专业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应急处理工作。
3.5.1 伤亡人员救护组
职责: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现场临时紧急救护和处置,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联系当地医疗救援机构进行事故救援和伤者入院治疗,确认事故伤亡人员状况。
3.5.2 生产抢修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提出工程抢险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提供事故救援、恢复生产的物资、器材,尽快恢复生产,提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3.5.3 事故调查组(内部)
职责:负责收集事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照片、声像资料、有关人员笔录;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需要派出专业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落实并执行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结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3.5.4 善后及对外联络组
职责:负责事故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开展事故理赔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卫,维护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生产恢复的正常秩序;负责统一对外披露事故信息。
3.6 公司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和人身事故应急救援实际需要,配备下列设备和设施:逃生工具、防化防毒器材、消防设施器材;现场警示隔离设施、担架、常用急救药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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