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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广播电视台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主要目的:为了提高应对广播电视消防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播电视信号的优质传输,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
3.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属地管理。信息畅通、资源共享、运转高效。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
4.适用范围:由于责任、技术原因等造成的涉及消防工作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贵阳市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刘宝静
副组长:吴 槟 周之江 龚小平 胡俊平 沈永瑜 刘以农 杨建平 李 玫
成 员:杜 逊 谢 山 金 策 杨 力 王 锋 黄桃利
贾啸梅 李朝晖 程建波 李 柯 张宏临 卢红权 郭 军 王俊荣 何峥嵘 江荣彻 艾泽友 王玉珏 古 林 孟 艺 陈能中
义务消防员:
技术管理中心: 陈明扬、李永仁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龙晓光 党委办公室: 赵相阳 新闻频道: 吴 昊 法制频道: 刘小艺 综合广播: 程志杰 交通广播: 王奉江 都市女性广播: 杜 岚 社教文体中心: 谭 伟 总编室: 周新宇 发展研究室: 张宏临 经营管理办公室: 李昌兴
行政管理中心: 孟 艺 赵芝贵 文 涛 财务管理中心: 杨清媚 (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和上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消防的指示和要求,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负责和公安、消防、财政、人防、电力等部门联系,建立立体消防安全防范体系。
2.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险隐患。制定相应的消防工作措施和落实办法,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遇到各类问题和解决办法,按职责权限解决问题。
3.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会防、灭火。 4.熟悉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方法。 5.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6.组织实施灭火,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维护火场秩序,做好后勤供应工作。
7.追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三、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 (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办公场所、播控机房、演播室、直播间严禁遮挡、堵塞、圈占消防器材设备;防火卷帘门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安全通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保持畅通;
2.经常检查各种电器和电源开关,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置;
3.禁止擅自使用、占据消防设施和设备,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
4.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违章施工,因业务需要装修、改建等项目,须事先将方案报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入办公场所、播控机房、演播室、直播间;
6.严禁在播控机房、演播室、直播间吸烟;
7.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增设各种电器设施、设备和种类灯具;
8.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记火警代号和各种应急程序;
9.下班后各部门要仔细检查,关闭所有应关闭的电源、门窗; 10.如遇停电,播控机房、演播室、直播间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11.严格遵守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条款。 (四)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点、定位、定人、定部门管理; 2.消防设施、设备属专业用具,严禁挪用、堵塞、圈占,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4.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经常检查,做好防晒、防漏 防雨.防冻、防锈措施,保证其实用性;
5.对使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补充和进行技术处理,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性;
6.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换药工作应由专业部门定期进行并记录在案,保证灭火器材的使用质量;
7.对库房、播控机房、演播室、直播间配置的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管理,拟定责任制度;
8.所有设施器材必须每年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以保证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完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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