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上岗操作必须严格进行岗前考核。 四、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备管理规定、规范、措施。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持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不准乱倒垃圾、渣土和废弃物,不准乱排污水,不得将工程废弃的砖瓦石料,沙泥等遗洒场外。
2.禁止向市政设施的管井沟内弃土、污物、垃圾及其它物品,严禁污水外流污染环境。
3.禁止向市政排水管道排放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废油及其它有害废弃物。
4.注意控制和减少噪声扰民、电锯、电刨、搅拌机、震动器等噪音较大的机械使用,一般不得超过晚上11点。如确实因工程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2.抓生产必须抓安全,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二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人的责任。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须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质安员,随时监督、检查、跟踪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肃制止。
6.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在施工工地的主要施工部位、危险区、作业点、通道口都必须张挂安全标语或警告牌。
7.工地要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并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1、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4、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5、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6、现场的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果锅炉房下风方向有易燃材料、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7、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8、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明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查责任。
9、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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