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雷法建办(2012)1号追加普法经费的函
雷法建办〔2012〕1号
雷波县法制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请求追加“六五”普法工作经费的函
雷波县财政局:
凉山州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已于2011年12月15日颁布施行。近期我县将召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会,表彰一批在“五五”普法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六五”普法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内容多、时间长,在 “六五”普法工作期间,我办将承担普法资料印制、普法宣传员培训、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全县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等多项工作任务,开支很大。《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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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凉委发?2011?24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同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及省贫困县每人年平均不低于0.4元的标准计算,我县每年所需普法经费10万元(按全县25万人计算)。为了“六五”普法工作在我县顺利启动,推进普法工作全面开展,特请贵局将10万元普法经费追加列入今年财政预算。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 普法 经费 函
雷波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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