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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之北京市建委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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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最新通知

【篇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通知(京建法

〔2014〕1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

通知(京建法〔2014〕1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

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京建法〔2011〕3号) ,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预控,确保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现将

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2月1日起,对本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在施工程),增加混凝土试件7天标准养护见证检测项目,做到提前预警,及时整改,避免事故。

二、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应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的要求。

三、施工单位在按照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制作混凝土试件时,应增加一组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对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和送检过程实施见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每一配合比应建立混凝土强度曲线,在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时,应在供应合同中注明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的指标值。 五、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向检测机构委托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检测时,应在检测委托单上注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提供混凝土时给出的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的指标值,并提供相关见证记录。

六、检测机构应将委托方提供的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的指标值录入检测系统,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当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未达到委托方提供的指标值时,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的相关规定,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

七、当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未达到委托方提供的指标值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立即查找原因,根据需要召开专家论证会,对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分析,提出保证措施,在确保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相关文件列入施工技术资料。 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安排专人及时登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查询工程检测数据结果,对发现的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应责成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进行处理。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进行改正,并依据相应的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办法进行记分处理。 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监督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十、各相关行业协会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相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15日 检测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篇二:建委2014年1号文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对检测试验结果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

根据京建发【2014】1号文件《关于开展对检测试验结果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文件附后),为做好迎接市建委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公司成立检测试验结果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房连生 副组长:李 维

小组成员:总公司质量管理部、中心试验室、各公司总工及综合处相关人员。 二、阶段安排

1、项目部自查阶段: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8日,由项目部技术主任组织。

2、公司排查阶段: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0日,由各公司总工组织。

3、总公司排查阶段: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17日,由总公司中心试验室组织。具体检查日程安排见附表二。

4、整改阶段:2014年1月14日—2014年2月16日,由各公司总工负责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5、北京市建委执法检查阶段: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8日。 三、要求各公司在2014年1月8日17:00前将京内在施工工程信息按“附表一”格式上报中心试验室。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各公司要加强管理,检查期间必须提供相应施工试验资料。 四、各公司、各项目务必高度重视

,确保执法检查中不发生企业被记分处理的情形,否则,将依据总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表1:京内在施工程信息表 附表2:总公司检查日程安排

附件:北京市建委《关于开展对检测试验结果排查工作的通知》 总公司中心试验室 2014年1月6日 附表一:

京内在施工程信息表 公司: 附表二:

检测试验结果检查日程安排(一组) 检测试验结果检查日程安排(二组) 附件:

北京市建委《关于开展对检测试验结果排查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4】1号

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开展近期网格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受检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检测试验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施工单位未建立不合格检测试验结果台账,或检测试验台帐不规范,存在试样重复编号等问题;二是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检测试验结果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抽撤、替换不合格检测试验报告;三是监理单位对已出具的见证记录不及时追查结果,造成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使用在工程上;四是监理单位随意出具见证记录,导致当出现不合格检测试验结果时,施工单位能够再次取得见证记录,使用同一编号对同批次材料进行重新检测试验,直至检测

试验结果合格后用合格的检测试验报告替换之前不合格的检测试验报告;五是施工、监理单位未认真审查检测试验结果,导致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使用在工程上。

为加强建筑材料、工程实体的检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自查阶段。

自查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2月16日。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对检测试验结果的排查,对检测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应对其处理情况进行监理,并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二、执法检查阶段。

检查时间: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8日。

【篇三: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汇编 技术质量部 2014年12月 目录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 3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和外窗施工管理的通知 ...... 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

释的通知 ....................................................... 1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钢筋 ......................... 14

机械连接质量管理的通知 ......................................... 1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的紧急通知 ..................................... 1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节能改造工程 热固 性保温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燃烧性能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 2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 输车辆达工作方案》的通知 ....................................... 2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4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达标工作方案 ........................... 24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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