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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监分局食品监管目标责任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为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消费权益,进一步明确本局工作人员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书:一、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熟悉,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水平。二、认真宣传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辖区内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三、积极为企业做好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对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产品,保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四、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量治理水平。保证企业负责人和主要治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食品企业建立完善的纸质和电子质量档案。五、建立食品企业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并严格按巡查要求进行定期巡查,重点巡查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以及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确保企业生产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六、认真对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七、加强对企业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仪器进行检查,确保在用仪器设备通过计量检定。八、积极帮助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治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过程质量治理。九、加强对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十、在监管中严格把关,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保证产品标识标
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管分局责任人签字: 局领导签字: 二00六年十月二日《区质监分局食品监管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区质监分局食品监管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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