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八、组织纪律
发生林火,森林火警,森林火灾,在接到火情报生,乡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研究扑火战术,发布扑火命令,组织指挥扑救、指挥部成员,派出所干警,民兵护林应急队,乡、村、组干部在接到命令20分钟内赶到现场,参加扑火,凡拒不执行命令,不服从调动,不听从指挥或临阵退却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九、火案查处
坚持“山火扑救与火案查处并重”的原则,在扑救山火的同时,会同森林公安机关迅速查清火案,按照《森林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从重惩治,以查处一案,教育一方,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以上应急预案适用于全乡9个行政村,乡属各部门,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1、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2、 护林防火指挥部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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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穿石乡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
成员名单联系电话
指挥长:
苟国伦:(乡长)13982604578 副指挥长:
周 忠:(副书记)13518396579 王红霞:(副乡长)13882674298 成员:
蒋良珍:(党政办公室)2636070
唐小辉:(安办主任)13982674848
苑 何:(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3320621185 邓长洪:(国土资源所负责人)13882669859 徐夏军:(林业技术推广站站)15082656565 徐永富:(乡农机推广站)15908430457 甚登鸿:(派出所所长)13056526218
广安区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63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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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节假日、佛事活动日
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一、 加强值班
重大节假日,佛事活动日期间,护林人员、民兵护林防火专业人员一律不放假,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各村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处理森林火情信息,不得漏岗、缺岗。严格执行《四川省森林火灾报告和对外报道暂行规定》确保森林火情信息畅通。
二、人员准备
各村要根据成片森林及新造林面积,组建适度规模的扑火队伍。重点林区村100人以上,其他村50人以上,不得动员60岁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队。队伍组建后,应进行森林火灾扑救专业技能培训。
三、物资准备
主要是备好森林火灾扑救的机具,重点林区村应落实不少于一台灭火机,不少于30把砍刀,扑火队员每人一个水壶,每个村1部以上大功率喊话器,其它村应落实不少于20把砍刀。
四、扑救措施
各村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后,应立即集结扑救队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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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村民火速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并赓即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发生森林火警后,当地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赴一线指挥扑救,当地村民(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孕妇以外)应主动参加火灾扑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并佩戴印有“穿石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字样的袖章。卫生部门要派出医务人员赶赴现场,一旦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实施救治。
五、事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林业部门要赓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面积、损失进行勘测,并记录存档;治安部门要对火案开展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并缉拿肇事者;民政部门负责对扑救森林火灾中负伤,牺牲的人员给予抚恤;当地村委负责清除火场余火,并负责补植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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