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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劳动法学 Labor Law 二、课程编号:04084031
三、学时与学分:34学时 2学分 四、考核方式:考试
五、适用专业:法学本科专业 六、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理论知识; 2、使学生掌握劳动法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
3、增强学生劳动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法律职业技能。 七、相关说明:
《劳动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高年级的专业选修课程,着重于阐述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理解劳动法的基本理念,了解、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力图合理安排劳动法学的结构体系,较准确、全面地概括劳动法学的基本内容,以实现以下几个特点:(1)反映劳动法最基本、最必需和最重要的知识;(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劳动法学科领域的理论创新和立法动态;(3)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运用技巧相结合。
八、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章 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劳动立法产生的前提、过程和原因,以及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劳动法的产生的基本知识,并初步了解劳动立法的概貌。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具备劳动法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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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大量出现劳动关系,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
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1、“劳工法规”调整阶段(原始积累时期);
2、民法与“工厂立法”综合调整阶段(自由竞争时期开始)。 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1、劳动法的产生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 2、劳动法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一、自由竞争阶段的劳动立法 1、工厂法不断发展; 2、工会法逐步演变; 3、劳动争议处理法出现; 4、社会保险立法开端。 二、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遍及绝大多数国家; 2、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完善。 三、国家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 1、劳动法体系进一步完整; 2、劳动权的宪法化;
3、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立法发展突出。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
一、前苏联的劳动法
1、十月革命胜利后“ 8小时工作日”法令 2、1918年《劳动法典》 3、1922年《苏俄劳动法典》 二、东欧各国的劳动法
二战以后,东欧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从40年代后期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立法,经过较短的发展,很快趋向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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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1、现代劳动法立法产生的前提是什么? 2、简述资本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3、简述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章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提要]本章主要介绍中国劳动立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中国劳动立法的发展概貌有所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
第一节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建国以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1、1949年—1966年:劳动立法的建立时期 2、1966年—1978年:劳动立法处于停滞的时期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
1、改革初期(1978年—1985年):恢复行之有效的劳动法律制度;开展劳动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2、全面改革时期(1985年—1992年)
3、改革成熟时期(1992年至今):劳动立法出现最重要成果——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多部单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部颁布大量行政规章。
第二节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劳动立法
一、香港地区的劳动立法 1、加强对雇员的保护;
2、注重劳资关系协调体制的完善; 3、重视劳工规例的配套。 二、澳门地区的劳动立法
澳门劳动立法起步较晚,1984年才颁布首部《劳工法》,此后以《劳工法》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形成劳动法体系。
三、台湾地区的劳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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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党政府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颁布了大量新法律,形成一套有别于中国内地的劳动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基准法、工会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契约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法等,许多制度正面临修正或正在重新制定中。
[复习思考题]
1、简述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及发展过程。
2、试比较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劳动立法。
第三章 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国际劳动立法产生和发展程。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国际劳工组织成立和发展的过程,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职能和组成,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和内容;理解轨迹劳工立法与中国劳动立法的关系。
第一节 国际劳工组织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1919年4月,15国代表共同拟订《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和包括9项原则的《宣言》,提交巴黎和会讨论通过,后编入《凡尔赛和约》第13篇,即“国际劳动宪章”。同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1、1919-1939年:作为国际联盟的一个带有自治性附设机构存在并工作; 2、1940-1945年:作为独立的国际组织开展工作;
3、1946年至今: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存在并开展工作。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和职能
1、宗旨:《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序言、《费城宣言》
2、职能:(1)从事国际劳动立法;(2)监督国际劳工标准实施;(3)提供技术援助;(4)进行劳工问题的研究和教育。
三、国际劳工组织机构 1、国际劳工大会 2、理事会 3、国际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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