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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考核扣分表
单位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未编制采掘作业计划的,扣3分; (一)三项计划(采掘作业计划9分) 考核方式 扣分项说明 扣分 2、采掘作业计划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采掘作业计划未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的,扣1分; 4、无采掘作业计划备案确认表的,扣1分; 5、未按备案确认的采掘作业计划组织实施的,扣3分。 (二)三项计划(探放水计划分) 91、未编制探放水计划的,扣3分; 2、探放水计划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探放水计划未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的,扣1分; 4、无探放水计划备案确认表的,扣1分; 5、未按备案确认的探放水计划组织实施的,扣3分。 1、采掘工作面无单项工程备案手续的,扣1一、生 产 科(100分) (三)采掘工作面布置、备案确认(10分) 分; 2、在未经批准的采区范围内布置采掘工作面的,扣3分; 3、违反“一采两掘两抽”的规定,布置多头多面作业的,扣2分; 4、布置对拉工作面的,扣1分; 5、布置隐蔽采掘工作面组织作业的,扣2分; 6、未按照批准的《设计》中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的,扣1分。 1、每发现1处未实现先抽后采掘的,扣10分; 2、瓦斯抽采系统不能正常监控管网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温度及设备开停状态的,每发现(四)瓦斯抽采过程管控(30分) 一处扣2分; 3、瓦斯抽采系统不能实现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4、施钻时未按要求对钻孔进行现场放线并认真填写放线记录存档备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5、施钻及检验环节未实现视频监控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6、视频监控记录未按要求存档备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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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7、瓦斯抽放泵站主管、干管、支管测点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抽采钻场、独立钻孔抽采分管测点未安设瓦斯抽采计量测定装置 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8、测点未实现联网监控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9、计量装置未定期进行校检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 2、未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一、 生 产 科(100分) (五)探放水过程管控(30分) 3、探放水设计未按规定会审并签字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探放水钻孔未按设计组织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未按要求留足探放水超前距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6、探放水中孔内未留管备查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7、探放水中孔未实现施钻过程视频监控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考核方式 扣分项说明 扣分 8、未标注探放水基点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9、未按要求填写探放水管理牌板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六)放炮过程管控(12分) (一)三项计二、 通 风 科(100分) 划(瓦斯抽采计划9分) 1、躲炮地点未实现视频监控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2、躲炮地点视频监控记录未按要求存档备查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1、未编制瓦斯抽采计划的,扣3分; 2、瓦斯抽采计划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瓦斯抽采计划未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的,扣1分; 4、无瓦斯抽采计划备案确认表的,扣1分; 5、未按备案确认的瓦斯抽采计划组织实施的,扣3分。 1、采掘工作面未按要求编制瓦斯抽采设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瓦斯抽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会审并签字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 5 -
单位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3、瓦斯抽采设计未经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4、施钻时未安排施钻人员如实填写施钻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钻记录未经带班矿长审查并签字认可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6、通风科未对当日施钻小票进行清理核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7、通防副总未对施钻记录复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8、通风科未按要求对钻孔的孔径、倾角、方位角、深度等重要参数及封孔质量进行确认并完整填写验收小票签字认可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9、钻孔控制范围达不到要求,未重新施钻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10、钻孔施工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处扣10二、 通 风 科(100分) (二)瓦斯抽采过程管控(52分) 分; 11、钻孔验收人员未将单孔抽放参数如实填写在单孔管理牌板上签字确认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2、钻孔验收人员未将验收情况记录在单孔管理台帐上并经通防副总审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3、通防副总、总工程师未定期对抽放钻孔封孔验收情况、瓦斯抽采参数进行审查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4、通风科未根据钻孔验收小票和单孔台帐数据及时编制钻孔峻工成果图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5、瓦斯抽放钻孔峻工成果大样图未安比例绘制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6、瓦斯抽放钻孔峻工成果大样图未附每个钻场的平面图、横剖面图和纵剖面图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7、瓦斯抽放钻孔峻工成果图未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字认可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8、未对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进行专项设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9、防突检验孔专项设计未经矿长签字审核同意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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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扣分项说明 扣分
单位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20、检验孔未按要求布置在钻孔之间可能出现的空白带、构造异常点、瓦斯异常点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21、检验孔布置间距超过规定值,未能覆盖检验区域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22、未经上级集团公司瓦斯实验室现场采集数据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吨煤瓦斯含量超过8m3/t,未补孔连抽实现抽采、消突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4、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对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全过程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5、未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的,每发现(二)瓦斯抽二、通 风 科(100分) 采过程管控(52分) 一次扣5分; 26、未编制消突评价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7、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和消突评价报告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28、矿长未按规定召开防突专题会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9、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和消突评价报告未经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组织实施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0、抽采泵站未按要求安排人工对照记录抽采参数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1、无抽采参数记录管理台帐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2、通风科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使用瓦斯抽放管道气体综合参数测定仪对单孔瓦斯抽采参数进行检测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3、未建立人工检测数据台帐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4、自动计量数据与人工检测数据对照误差超过5%时,未对计量仪器进行调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三)放炮过程管控9分
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无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检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考核方式 扣分项说明 扣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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