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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2012年度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实现“应援优援”目标,全力保护好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县2012年度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使法律援助执业人员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爱岗敬业和维护公平正义意识,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法律援助业务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技能,从而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
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法规知识; 培训时间:2012年2月-11月 三、培训对象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司法助理员、律师、
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培训方式
(一)举办全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 (二)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
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三)运用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视频终端这个平台进行培训。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扎实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更新法律援助管理方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因此,各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年内法律援助律师
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面达到100%。 2、精心组织。各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应统筹安排,按要求做好培训
报名工作。要将教育培训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评估范围。篇二:2012年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2年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为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新的一年里,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社会特困弱势群众法律援助为重点,建立完善社区援助志愿者服务体系,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方便群众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 二、 宗旨原则
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行为准则:志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 服务内容 1、对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以社区内基本无劳动收入的特困家庭为服务重点,主
要为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代理等援助服务; 2、广泛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志愿者配合司法所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
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帮教工作
3、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资源配置情况,由社区聘请
法律援助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4、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电话。社区向受援对象公布志愿者联系电话,随时接听解答特困家庭的法律咨询 在实际工作中,我社区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途径和方法,更好地为
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12年2月10日篇三:2015年长城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长城司法所
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在我区的影响力,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我所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为全乡发展提供
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其工作重点如下: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建设信息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水平。构 建法援互动平台,对援助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援助质量和效率。 2、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的工 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3、加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案 件质量要求对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
估。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1、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 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援助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
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在全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区群众了解法律援 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电话,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1、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服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对于办理的援助案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归
档,上交区援助中心。 2、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四、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1、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落实宣传,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宣传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3、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4、加强与各村各单位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挑选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示新时期法
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以扩大法律援助在社会影响。 5、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员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
伍培训。 长城司法所
2015年3月11日篇四: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1、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l2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80件以上,较20xx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
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
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
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办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 (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
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
所、法制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五)在全县行政村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农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对象、范
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电话,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 (六)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法律援助受埋审查程序。对于持有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工会组织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人民法院就申请事项涉及的案件己决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证明文件;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重度残疾并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对农民工申请支付
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也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七)认真承办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一)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
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三)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规范代写法律文书;对于可以办理的案件经县法律援助
中心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上交县援助中心。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投入,落实宣传人员、经费和设备,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利用好系统内信息平台,注重网络媒体宣传,彰显
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县广播电视、城步通讯报等本地媒体,制作法律
援助公益广告,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创新宣传形式,拓??阵地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由对上宣传向对下宣传转变,由单一媒体宣传向媒体宣传与行政宣传相结合转变,由一般
形式向深入形式转变,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组织开 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示新
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宣传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培训、考核、奖励机制。县法援中心对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
核,将宣传工作由虚作实,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水平。 2、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
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
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
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
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
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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