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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学科《课程标准》
一、《课程标准》的含义
课程标准是课程的总体规划和总体要求,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它将国家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结合每门课程的特点具体化、规格化,为学科教学提供依据,即教材编写、教与学、考试命题、质量评估的依据,切实保证了各地区各学校课程的设置、实施按统一质量要求进行。
二、《中学生物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的发展
(一) 建国以来,由于受前苏联影响,习惯上将课程标准分列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我国于1952年开始编订第一个《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大纲以苏联的中学生物教学大纲为蓝本,结束了我国中学生物教学缺乏一个完善的教学大纲的状况。大纲规定要逐步深入地讲授米丘林学说的基本原理和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基本原理,以及巴甫洛夫生理学的基本知识。依据该《大纲》编写的教材系统性强,强调了实验和演示,注意了与生产实际的联系,重视对学生进行辩唯物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但教学内容繁琐,反映现代科学知识的最新成就较少。尤其对达尔文主义的基础“理论”阐述多,与学生实际水平不符,学生难以领会。教学方法上强调知识的传授,对学生的能力培养不够,也没有介绍摩尔根基因学说。
(二) 1956年,教育部制订了《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并作如下说明:为了在中学教育中进一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初中植物学改在一、二年级学习两年,每周2课时,动物学改在三年级学习一年,每周3课时,增加了我国主要栽培植物及我国常见动物种类。
(三) 1963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第二个《中学生物学教学大纲(草案)》。其特点是:
1、改革了“以形态解剖为纲,以达尔文进化论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建立了“以生理为纲,以改造自然为中心”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2、增加了实验、实习比重,指出了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基本技能的方向和方法。 3、结合生产,反映最新科学成就。
4、着重抓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但对学生智力开发与培养不够重视。 (四) 1978年,教育部颁发了第三个《中学生物学大纲(试行草案)》和《中学生理卫生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自1981年春由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使用。其特点是:
1、明确指出生物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如生物教学大纲指出,生物课程是接受中等文化科学教育的公民必修的基础课程,通过生物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生物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智力;为学生进一步学习生物、农学、医学等科学知识,或直接参加工农业生产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打下必要的基础。
2、确定生物课程的教育目标。明确提出生物课程在知识、能力、技能、德育等方面的教育目标,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3、说明选取教学内容的原则和教学安排。生物课程选取教学内容的原则应从学生今后进一步学习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理论密切联系工农业生产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适当反映现代生物科学水平。在教学内容安排上,要说明教材的知识体系是以植物、动物等生物种类为体系组织教学内容的,还是以生物的生命活动的基本特征为体系组织教学内容的。列出主要教学内容、课时数,以及在各年级的安排等。
4、教学方法要求。根据生物学科的特点和适应现代化建设人才培养的要求,提出生物教学组织与方法的基本要求。可从启发式教学、学生能力培养、实验教学、思想教育、课外活动以及生物学现代化教育手段的运用等方面来加以阐明。 5、教学评价。包括评价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
(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生物课程也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完善。1985年国家教委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制订了高中生物两种要求的教学纲要(基本要求和高要求),并出版了高中生物两种不同教学要求的课本(甲种本、乙种本),要求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基础和学校条件选用。1988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初审稿)》,经过试行和征求意见后,1992年5月经审定,于1993年开始正式试用。根据大纲精神,按照“一纲多本”的要求,全国各地编写了具有不同风格的多套教材。
(六) 1996年5月,原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供试验用)》,自1998年秋季开始在山西省、江西省和天津市进行试验。在试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1999年6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人力对该大纲进行修订,并于2000年5月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此大纲于2000年秋季开始在山西省、江西省、天津市和辽宁省等地实施,2001年扩大至江苏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和青海省等省市。
(七)2001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生物课程标准》出版。《生物课程标准》将教育工作者熟悉的“教学大纲”改成了“课程标准”。这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新的课程标准与以前的教学大纲有本质区别。 三、为什么把《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并不是一个新词,早在1912年中国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就颁布了《普通教育临时课程标准》,此后,“课程标准”一词在中国一直沿用了40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颁布了小学各科和中学个别科目的课程标准(草案)。1952年后,改用教学大纲。这是我国学习苏联教育模式的一个重要表现。教育专家们认为,以往的生物教学大纲存在种种弊端,如从目标上,只规定了知识方面的要求;内容往往偏难、偏深、偏窄,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要求过高;而且只强调教学过程,忽视了课程的其他环节;“刚性”太强,缺乏弹性和选择性。基于我国以往教学大纲的种种弊端以及生物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及改革目标,生物课程改革中以“课程标准”代替了以往的“教学大纲”。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词语置换,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理解和考虑。
1.课程价值趋向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 2.课程目标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3.从只关注教师教学转向关注课程实施过程。 4.课程管理从刚性转向弹性。
四、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和主要特点 (一)、 设计思路
1. 课程宗旨——提高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 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在研制小组经过认真研究,明确了我国新的高中生物课程的价值和任务:高中生物课程的核心任务是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生物学素养,其价值是为学生全面提高科学素养做出贡献。这一认识是构建高中生物学课程的指导思想。
相关资料:
《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对“有科学素养”给了明确的定义:“所谓有科学素养是指了解和深谙进行个人决策、参与公民事务和文化事务、从事经济生产所需的科学概念和科学过程。有科学素养还包括一些特定门类的能力。
有科学素养就意味一个人对日常所见所历的各种事物能够提出、能够发现、能够回答因好奇心而引发出来的一些问题。
有科学素养就意味一个人已有能力描述、解释甚至预言一些自然现象。
有科学素养就意味一个人能够读懂通俗报刊刊载的科学文章,能够参与就有关结论是否有充分根据的问题所作的社交谈话。
有科学素养就意味一个人能识别国家和地方决定所赖以为基础的科学问题,并且能提出有科学技术根据的见解来。
有科学素养的公民应能根据信息源和产生此信息所用的方法来评估科学信息的可靠程度。
有科学素养还意味着有能力提出和评价有论据的论点,并且能恰如其分地运用从这些论点得出的结论。”
生物科学素养反映了一个人对生物学领域中核心基础内容掌握的情况。根据高中生物课程的任务,这个基础也就应该成为高中生物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因此,高中生物课程是基于以下5个方面的要求来构建的:
·学生理解生物学基本现象、事实、规律,以及生物学原理是如何用于生物技术领域之中的; ·学生能够解释发生在身边的生物学现象;
·学生能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科学的世界观,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学生应掌握一系列的相关技能,包括操作技能、科学探究一般技能对比较、判断、分析和推理等思维技能,以及创造性和批判性的思维方式;
·学生应在学习生物课程的过程中,形成终身学习的基本能力和习惯。
2 . 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 社会对高中生物学教育的需求包括提高全民生物科学素养的要求。当代社会在迅速发展、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在这些社会问题中,相当一部分是与生物学相关的问题,如环境、资源、人口、生态等。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全体公民对这些问题有正确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有赖于全体公民的参与;有赖于他们具有相关的知识,并能依据生物学的原则去正确地决策和采取个人行动,所有这些都需要全体公民生物科学素养的提高。高中生物课程需要应对这样的社会需求。
3 . 为学生的学业选择和考虑职业方向提供帮助 随着高中的普及,我国将会有更多的高中毕业生直接进入社会工作,他们将面临着择业的问题。那些希望进入高校的学生也要选择学习方向。这是当前许多学生和家长感到困惑的事情,而在以往的高中学科课程中,学生很少能有机会将这一实际的问题同他们的学习活动联系起来。在设计新的高中生物课程过程中,标准组充分关注了学生发展的需求,力图在必修和选修课程中,都渗入专业发展和职业选择的教育,使学生有机会了解到本学科不同领域的发展、与生物学相关的不同岗位,为他们选择自己人生的方向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思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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