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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我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实行定期检查和每日巡查相结合的制度,定期检查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节假日重点查。 2、检查内容包括: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 防火巡查情况;
(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 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4、每日巡查指单位所设专职防火巡查员,应每日巡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巡查记录由专职消防员和巡查员签字存档。
5、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巡查人员应当定期与各科室消防安全员联系,收集整理其所提供的各类信息并向有关领导反馈,重大安全隐患写出整改报告。 7、巡查内容包括: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6) 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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