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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河道整治规划报告(简本) 第5章
5 河道整治规划
5.1 已有规划对本区整治的意见 5.1.1 杭州市城市防洪、河道整治规划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2年编制的《杭州市城市防洪河道整规划》已通过审查。可作为本规划编制的主要指导规划之一。
本规划涉及河道整治的主要项目,上塘河水系主要有上塘河、和睦港、乔司港、赭山港等河道整治规划;运河水系主要有内排港、莲花港、禾丰港、亭趾港、西塘河、西溪新河——九曲港、仓前港、良渚港——栅庄港、余杭塘河等河道整治规划。 5.1.2 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2年编制的《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已通过审查。经省政府批准作为治理杭嘉湖地区的主要指导规划之一。本规划涉及河道整治的主要项目是东苕溪河道整治工程。. 5.1.3 临平工业区防洪工程规划
临平工业开发区位于杭州市临平副城北部,规划范围东起临博公路,西至09省道,南起320国道,北至京杭古运河,总用地面积58km2,规划区近期(2005年)人口规模为7/万人,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15~20万人;工业区性质为杭州市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生产与生活相对平衡的生态化、园林化临平城北新区。规划区内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临平工业区规划外港为亭趾港、和丰港、小林港、莲花港、横山港、内排港、造桥港、石目港。 5.2 河道整治规划
根据河道总体布局规划要求,本规划报告仅对全区的重点骨干河道进行叙述如下,其他河道可根据本规划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河道整治要求进行。上塘河水系、运河水系、苕溪水系主要河道现状及规划整治规模控制表详见附表1,其河道整治位置详见附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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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河道整治规划报告(简本) 第5章
5.3 河道功能划分
根据河道承担的任务要求,参照河道等级划分标准,余杭区省级河道有东苕溪一条,总长40.43km,市级河道有运河、余杭塘河、上塘河三条,总长59.9km,区级河道共45条,总长274.56km,其余河道总长1110km,为乡镇河道。余杭区现有河道水质基本上为Ⅴ类水或劣于Ⅴ类水,根据水质规划目标,在近期要求基本达到Ⅲ~Ⅳ类水标准,对具有供水任务的河道,远期水质标准基本要求达到Ⅱ~Ⅲ类水标准。各骨干河道承担的主要功能及水质目标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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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河道整治规划报告(简本) 第6章
6 河道整治工程措施
6.1 河道平面及纵横断面设计 6.1.1 河道平面控制
河道控制线的设置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造成水田等一些滞蓄水面积大量减少,而道路、桥梁的增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得下垫面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径流系数变大 ,汇流历时短,洪峰流量加大,洪峰水位涌高,需要不断扩大的水面予以导洪、承涝。同时,城市滨水区的开发建设,航道等级的提高,也需要河道留出一定的地带作为控制范围,以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河道和适应新世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余杭区省级、市级规划整治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脚外15~2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m;规划区级整治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脚外1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m。 6.1.2 河道纵横断面设计
凡规划涉及河道都需按规划设计断面进行疏浚,恢复河道原有基本功能,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
河道平面设计本着尊重历史,尊重自然的原则,基本保持现有河道走向。为改善河道输水条件,弯曲过大的少数河段,应裁弯取直,调整局部河线。
河道纵断面设计:余杭区地处杭嘉湖南端,苕溪以东为杭嘉湖东部平原,地势平坦,河网纵横,除东苕溪、中苕溪、北苕溪外,其它规划河道整治纵坡均取i=0。
河道横断面设计:余杭区现有各河道的规模是根据河道的集水面积、所处的地理环境、河道功能要求确定的,并在长期水利建设中不断修改完善。因此,现有各河道规模也是基本合理的。本次河道整治的规划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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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河道整治规划报告(简本) 第6章
面,原则上维持原河道规模,对部分河道局部断面进行修改,以增加河道的亲水性。河道边坡的设计,以河道原设计断面为基础,根据近年来的水情变化,结合河道断面现状和沿河地质条件,河道边坡一般取1:3,并在常水位1.16m高程(1985国家高程基准)两侧设平台,平台后根据不同地段设置不同护岸结构形式。(见下节) 6.2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
余杭区累计整治河道47条,总长244.62km,其中苕溪流域整治河道3条,累计长度72.63km;上塘河流域整治河道8条,累计长度46.12km;运西片整治河道19条,累计长度112.38km;运东片整治河道17条,累计长度134.93km。
6.2.1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
河道整治工程由河道土方疏浚工程,河道护岸工程、河道植物绿化工程、跨河桥梁工程、阻水建筑物拆除等工程组成。
6.2.1.1 河道土方疏浚工程
河道疏浚工程要与加高加固堤防,农村土地整理建设相结合。对一些易涝易灾的低洼地等,可通过河道疏浚土方进行填高;土地整理中被填掉的河滨要在河道整治中恢复水面积。
6.2.1.2 河道护岸工程
河道护岸是防洪、挡土、护坡、防浪的建筑物,是保护河道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河道淤积的工程措施。河道护岸不但要考虑其坚固性,更要重视其生态价值,创造人水亲近、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
根据整治河道所处的具体位置,初拟四种河道护岸断面型式,一种为复式护岸断面,一种为矩形护岸断面,一种为缓坡式护岸断面,一种为生态型河道护岸断面。具体实施时应在城市景观和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做相应修改。
1、复式护岸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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