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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考虑有足够的起吊空间和通道的检修空间。对管道阀门操作位置尽量避免布置在转动部件附件。管道布置在检修通道(供机械车辆行走)上的两侧时,考虑机械车辆高度和宽度以及回旋时有足够的空间,以防止机械车辆行走时烧坏管道引起事故发生。严禁以运行的管道、设备、或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以防损坏、降低其强度造成不测。另外在电厂的运行检修中加强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就能够避免转动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15.1.2 防坠落
a) 当阀门不能在地面或楼面进行操作时,装设有传动装置或操作维护平台。传动装置的操作手轮座布置在不妨碍通行且便于操作的地方。
b) 阀门等操作维护平台与阀门之间的距离设置和扶梯上方管道布置距离均按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中有关要求考虑。
c) 对一些设备基础顶面高于地面或楼面1m以上时,均设有扶梯和防护栏杆,以防人员在操作时不慎从上方跌落致伤。
d) 地下废水池、机械加速澄清池、圆形水箱、各加药装置等设施顶部均设置防护栏杆。
e) 防护栏杆、直梯、斜梯、平台和人行通道等均严格按《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最新版本的要求设计。
f) 加强对登高梯台设施维护管理和作业的规范:高处作业的个人应配备防护用品和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扔物件;梯台应及时清理梯级踏板,室外梯台注意清理积水和冰雪;对锈蚀、变形、破坏的梯子、栏杆、通道和平台的组成部分加强检查,维修和加固,应该报废的及时更换。 15.2 噪声防治
15.2.1 对化学各系统设备噪声采用以下控制要求:
a) 主设备、辅助设备的基础及平台的防振设计,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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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主设备、辅助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规定振动标准的设备。 c) 对于易产生振动的汽、水管道将合理设置和选用支吊架,增加强度和刚度,减小振动。
d)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如对罗茨风机进出口加设消声器等。
15.2.2 对控制室采取以下隔音措施:
对化学系统的集中控制室,在建筑上考虑隔声处理;对需要连续值班的高噪声处设隔音值班室。 15.3 防毒、防化学伤害设施
15.3.1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循环水处理系统等需用一定浓度的氢氧化钠、盐酸和硫酸,给水加药系统需用氨和除氧剂等药品。上述这些化学药品及产品都属有毒物质。氢氧化钠和硫酸与人体直接接触易灼伤人体;盐酸极易挥发,其酸雾对环境和人体极其有害;氨是一种很强的心脏刺激剂,且极易挥发;除氧剂对眼睛,皮肤及呼吸有刺激作用。因此工程上采取自动化程度高,过程控制严格的防毒措施,以确保职工的健康免受各种化学药品的侵害:
a) 除氧剂采用密闭容器贮存,当除氧剂由贮存罐移到溶液箱时,采用真空虹吸法。除氧剂设备周围设有围堰和冲洗设施,除氧剂箱排气口设置除氧剂吸收装置。除氧剂仓库及加药间均设有机械排风装置,按15次换气量选择风机,风机、电机均选用防爆型;
b) 当化学加药车间人员在进行人工加氨、除氧剂的操作时,提前开启室内排风设施,并要求加药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防酸或防碱工作服、手套、防腐蚀鞋等;
c) 盐酸、液碱和硫酸均采用汽车运输,由化工厂送货上门,每套加药系统均采用组合密闭式加药装置,装置包括溶液的配制、计量、输送及管道、阀门、控制箱、过滤器、稳压器等。以上控制均采用可编程控制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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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系统设备实现程序控制,以CRT和键盘为监视和控制手段,完成对各种水处理系统信息的采集、处理和记录,对异常工况进行报警。运行人员可在相应的单元控制室内对水处理系统进行监视和程序启停控制;
d) 加药间设有机械排风装置,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15次; e) 酸、碱贮存设备周围设有防护围沿,酸、碱计量间设有安全通道,冲洗及排水设施。
f) 盐酸贮罐及计量箱的排气设置酸雾吸收装置,酸、碱计量间设有机械排风装置,按每小时15次换气量选择风机,风机及风管道考虑防腐;
g) 液氨用密闭容器贮存,并置于阴凉处。氨库及加药间设有机械排风装置;
h) 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验室,设置有通风柜及机械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6次;
i) 上述库、房均为负压通风,以防有毒气体扩散到周围房间; j) 在化学加药间,酸碱储存间和酸碱计量间等工作地点应设置洗眼器、水喷淋等防护设施,以便运行损伤人员能将不慎沾到身上的酸、碱液及时冲洗掉。其服务半径不大于15m,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k) 在检修时,应将设备和管道内的残留酸、碱排除干净,然后使用安装在设备上的冲洗装置将设备和管道冲洗干净再检修;
l) 在贮存酸碱的场地和废水池周围,均设有栏杆或围墙,以防运行人员不慎跌落;
m) 在操作方面,当需要加药处理时,操作人员要预选先启闭相应的阀门,使系统处于加药处理状态,然后远距离开启加药动力设备,从而不与药品直接接触。
15.3.2 液氨防泄漏措施
液氨贮罐设有直观的液位计,并标有最高充装量的红线标尺,选择可靠远程液位计,并设置液位高低限报警装置,将其液位、温度、压力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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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至DCS控制系统,高液位报警装置与切断装置自动连锁。贮罐进出口管道采用柔性连接,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基础下沉或震动而引起管线断裂。在液氨装卸作业的气相管路或液相管路上,都配置过流阀,以防管内速度过大,造成事故或事故后果扩大;液相出口管上的紧急截断阀是必须的安全附件。新购置的液氨贮罐和钢瓶,应有质量合格证及有关资料,并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办理贮罐、钢瓶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液氨贮存及各车间的安全措施还包括,液氨泄漏报警、水喷淋、设淋浴和洗眼器、逃生风向标等。围堰内排水进入全厂废水处理系统等。 15.4 防爆
氢气系统的设计执行GB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50177-2005《氢气站设计规范》标准及其它相关设计标准。
氢气装置采取相应防爆措施:
a) 氢气装置设置超压泄放用安全阀,安全阀放空管引至室外安全处; b) 氢气装置设置氮气吹扫装置,吹扫放空管引至室外安全处; c) 贮氢间和氢气汇流排间设置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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