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日本、韩国融资融券业务的考察报告
关于日本、韩国融资融券业务的考察报告
(融资融券试点工作小组赴日、韩考察团)
2006年7月5日至13日,以中国证券业协会代表团赴日本、韩国,就我国开展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所关心的问题,与东京证券交易所、日本证券业协会、日本证券清算公司、野村证券公司、内藤证券公司、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韩国证券交易所、韩国证券预托院和大信证券公司进行了考察。现将有关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本、韩国融资融券业务概况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现状 1、融资融券业务的现状
日本信用交易(Margin Transaction)制度始于1951年。引入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导入临时供求,来确保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与流动性,促进公允价格机制等目的实现。日本信用交易制度是在借鉴美国信用交易制度的基础上推出的。美国的信用交易制度主要针对证券公司、银行等提供信贷的机构,而日本的信用交易制度主要面向证券金融公司,使其借贷业务更为方便。
日本现行的信用交易可分为两类:标准信用交易(Standardized Margin Transaction,日本一般称之为制度信用交易)和协议信用交易(Negotiable Margin Transaction,日本一般称之为一般信用交易)。标准信用交易的利率、偿还期限等条款由交易所确定,对于标准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Loans for Margin
1
Transaction)。协议信用交易的利率、偿还期限等条款由证券公司和客户自主商定,对于协议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一般不能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
韩国信用交易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目前的基本制度安排与日本大体相同。客户可以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通过证券公司从事信用交易,证券公司为其提供融资融券服务(Margin Loan);证券公司在可供融出的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Margin Financing Loan)。
2、融资融券交易的业务规模
日本融资融券交易具有相当规模,近几年业务呈稳步增长态势。从东京证券交易所的情况看,在目前上市的2347个证券品种中,绝大多数可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其中,既可融资又可融券的证券品种为1552种,约占66%;另有500多种证券只允许融资。近几年来,东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金额占其整个市场交易金额的比重约为15%。在融资融券交易余额中,一方面,融资余额远高于融券余额,近几年融资余额占融资融券交易余额的比重约为80%左右;另一方面,标准信用交易的余额所占的比重远高于协议信用交易的余额,近几年标准信用交易的余额所占的比重超过90%。当然,协议信用交易的余额近年来也获得了明显的增长。
韩国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比重不大,相对规模低于日本。在
韩国,除非股票正面临交易所的审计和监管行动,或者已被交易 所列为特别管理的股票外,绝大多数交易所的上市证券和 ETF都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当然,在融资融券交易波动剧
2
烈或者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金融监督委员会可以暂停相关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目前韩国融资融券交易所占的比重较低,在韩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性已大为下降。在1997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融资融券交易更是急速下降。近三年来,融资融券交易余额与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足0.1%。2005年,该比例韩国为0.08%,而日本为0.89%,美国为1.50%。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在韩国证券市场不重要。在韩国,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近五、六年来所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类型较为广泛,融资融券交易只是其中一种形式而已,而且所占比重较小。
、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3
日本融资融券业务目前还看不出有明显的问题。韩国融资融
券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比重较低,
2005年,韩国融资融券交易余额与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为0.08%,远低于日本的0.89%,美国的1.50%;近年来,信用交易融资余额中的转融资余额所占的比重显著下降,而转融券业务几乎为
零,证券金融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所起的作用也有所下降。
(二)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现状 1、证券金融公司制度概况
日本的信用交易制度是在合理借鉴美国信用交易制度的基
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有别于美国的制度设计,日本证券市场发展 出相对独立的业务模式,创建了证券金融公司的转融通制度。转
3
融通业务是日本首相特许证券金融公司从事的业务,每家交易所有权选择一家证券金融公司办理其上市证券的转融通业务。日本
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转融通、证券借贷、债券业务(回购、借贷、国债投资)、债券融资、一般流动性贷款、证券抵押贷款等。日本现有日本、大阪、中部三家证券金融公司,东京、大阪、福冈等7家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可以自主选定一家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该市场证券交易的转融通服务,而指定哪家证券金融公司由交易所的衡量标准(交易所的内部规定)决定,东京、大阪、福冈交易所和JASDAQ选择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办理其上市证券的转融通业务。目前,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亿日元(约7亿人民币),是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截止2005年3月31日,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主要股东有日本信托服务银行(7.96%)、SUF银行(7.42%)、瑞绘公司银行(4.81%)、瑞绘银行(4.35%)、信托银行(4.08%)、日本资本市场振兴财团(3.54%)、大和证券集团(3.17%)。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在福冈和札幌设有分公司,有日本建筑、日证金信托银行、日证金信息技术3个子公司。2005年,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利润为55亿日元,约合4亿人民币。
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是1955年成立的唯一一家提供证券金融
服务的公司,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资金与相关服务促进韩国资 本市场的发展,从而为韩国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其具体业务由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监管。韩国证券金融公司原在 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1974年因职能扩展和资本构成调整而退市,其业务范围包括贷款业务(包括转融通等) 、存款业务、客户保证金存款、信托存管业务、员工持股计划支持服务以及证券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