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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不同时,不作调整,且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5. 钢滑升模板项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和水塔塔身、门窗洞口等的模板摊销,
不另计算。
6. 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烟囱、水塔是按一次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二次摊销计算的。
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如采用结构主筋代替钢爬杆时,应扣除项目中钢爬杆用量。 (5.桩承台模板执行相应基础模板定额)
(14.砼后浇带支撑系统计算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进行二次支模的,后浇带构
件支撑系统套用相应模板定额) (24.现浇梁、板支撑超高按以下执行:
①.有梁板、梁、板支撑超高分别套用梁、板支撑超高定额: ②.支撑高度超过4.5m-8m内套用1E0209、1E0210定额子项;
③.支撑高度超过8m以上的,先套用1E0209、1E0210定额子项计算8m内支撑高度
超高增加工料子目,再套用1E0211、1E0212定额子项计算8m以上支撑高度超高增加工料子目,合并计算。) (三).钢筋
1. 钢筋制作安装工作内容包括:制作、绑扎、焊接、运输、安装以及浇灌砼时的维护钢筋
用工。
2. 钢筋项目是以手绑、电焊、对焊及点焊综合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3. 钢筋的施工损耗和钢筋除锈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4. 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构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5. 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6. 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每吨预应力钢筋按60元计算人工时效费。 7.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它方法锚固,另行计算。 8.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钢绞线)项目是按20编制的,如实际钢丝束(钢绞线)组成根数不
同时,乘以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项目 人工系数 材料系数 机械系数 12 1.37 1.66 1.10 14 1.14 1.42 1.07 16 1.10 1.25 1.04 18 1.02 1.11 1.02 20 1.00 1.00 1.00 22 0.97 0.91 0.99 24 0.92 0.83 0.98 注:碳素钢丝不乘系数。
(15.弧形构件钢筋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1.20系数)
(16.预埋铁件定额内只含制作损耗,不含安装损耗,安装损耗为1%) (四).现浇构件
1. 现浇满堂基础项目适用于有梁式和无梁式满堂基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说明、计算规则及定额解释(一)、(二) 第29页 共62页
2. 现浇基础梁适用于有底模和无底模基础梁。
3. 现浇砼薄壁柱适用于框架结构体系中,独立存在的,结构设计为薄壁柱结构。不论一字
形,十字形、L形均按薄壁柱项目计算。嵌入剪力墙内或与剪力墙联接的薄壁柱,按砼墙项目计算。
4. 凡梁的横断面为T形、L形、十字形均为异形梁。 5. 现浇砼直形墙项目亦适用于现浇砼电梯井壁。
6. 本分部弧形楼梯的折算高度为160mm;直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实际设计折算厚
度不同时,应按每增减10mm厚度的工、料项目进行调整。
7. 锚杆薄壁挡墙项目中,不含锚杆和钻锚杆孔的工、料、机械消耗。锚孔的施工费用,另
按基础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五).预制构件
1. 预制水磨石窗台板、隔断板项目内不包括打蜡所需工料,打蜡时按楼地面打蜡工料计算。 2. 小型构件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扶手、压顶、漏空花格、垫块和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
的,未列出项目的构件。
(17.水磨石零星构件制作损耗为0.4%,运输损耗为1.6%,安装损耗为1%) (六).构筑物
1. 本分部未包括的项目(如:挖土、凿石、垫层、砖基础、摸灰等),按本基价表有关分
部相应项目计算。
2. 贮水(油)池项目适用于一般结构形式的水池、贮油(原油、重油)池及清水池、沉淀
池、循环水池、冷却喷水池等池类工程。现浇下水检查井按贮水(油)池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15。
3. 圆形贮仓筒壁项目适用于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的库壁,如粮仓、水泥库,生料库、
散装筒库等工程。
4. 贮仓的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连系梁按本分部现浇构件相应项目计算。 5. 烟囱扫灰门按加工铁件计算,其安装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6. 烟囱、水塔的铁件、爬梯、围栏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7. 屋顶水箱的底板、池壁、顶板均按屋顶水箱项目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说明、计算规则及定额解释(一)、(二) 第30页 共62页
(七).构件运输和安装
1. 本分部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三类,分别计算相应运输费用:
构件分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构 件 名 称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及单体积在0.1m3以内小构件。预制水磨石窗台板、隔断板、池槽、楼梯踏步、花格等。 空心板、实心板、6m以内的桩、屋面板、梁、吊车梁、楼梯段、槽板、薄腹梁等。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等。 3
2. 小型构件安装项目适用于单体小于0.1m的构件安装。
3. 预制砼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头、塞板梁缝等。
4. 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接头灌缝项目在。如不堵孔时,应扣除项目中堵孔
材料(预制砼块)和堵孔人工每10m3空心板2.2工日。
二、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砼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应扣除砼体积,其留孔所需工料已综合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二).钢筋
1. 钢筋、铁件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理论重量计算,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钢筋、铁件的施工损耗、不另计算。
2. 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经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盘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长度计算接头,25以内的条圆每8米长计算一个接头,25以上的条圆每6米计算一个接头,接头长度按规范计算。
(8.定额规定25以内的钢筋每8m长计算一个接头,25以上的钢筋每6m长计算一
个接头,此规定适用于设计图纸未注明或施工方案未明确的通长钢筋的接头,以单个构件(或单跨)来确定,不能以整个工程钢筋(同规格)总长除以8米或6米确定接头个数)
(21.钢筋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等特殊工艺接头套用电渣压力焊接头定额,按接头
定额基价计取各项费用,价差按实调整)
(22.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接头、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的损耗已考虑在钢筋制、安
损耗系数内,不得另计。执行1E0528定额时,扣人工费66.24元、钢筋损耗2%、镀锌铁丝22#0.5kg、电焊条5kg进行基价调整) 3. 预制构件的吊钩、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臵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并入钢筋工程量内计算。
4.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以个计算。已计算电渣压力焊的钢筋,不再计算其搭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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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长度计算。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350mm,螺杆
另行计算。
(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
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150mm。
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300mm计算。
(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350mm计算。
(5). 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和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时,孔道长
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增加1000mm;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00m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350mm计算。 (4.预埋铁件、加工铁件运输执行成型钢筋运输定额)
(三).现浇构件 A. 基础:
1. 无梁式满堂基础,其倒转的柱头(帽)并入基础计算,肋形满堂基础的梁、板合并计算。 2. 箱式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底板)、柱、墙、梁(顶板)相应项目计算。 3. 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相应项目计算。
4. 砼杯形基础的杯颈部分的高度大于其长边的三倍者,按高杯基础项目计算。 5. 有肋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5:1以上时,其肋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6. 计算砼承台工程量时,不扣除浇入承台的桩头体积。
7. 无护壁的挖孔桩,桩芯砼体积按设计断面周边增加20mm计算。
(3.挖孔桩桩芯砼无护壁时其土石方和砼量计算:挖孔桩土石方按设计尺寸计算,砼按
设计断面周边增加20mm计算)
(1.挖孔桩护壁砼按设计断面周边增加20mm计算,土石方按设计断面不增加) 8. 原槽砼基础,不计算模板费用,但砼体积按设计断面每边增加20mm计算。 (2.沿槽(坑)浇灌砼基础,槽(坑)土石方按设计尺寸不增加) B. 柱:
1. 柱高的计算规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以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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