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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末站
主要应布置在主要厂矿、大型商场、万人以上住宅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处。每2~3万人的居住区设1~2首末站,每个站用地面积宜在1300~1500平方米左右。在用地紧张的条件下,若不考虑夜间停车要求,用地面积最小不应低于750平方米。 4、停靠站
公共汽车停靠站市区平均站距300-500米,郊区600-800米。2015年,公交车站服务面的覆盖率提高到以300米半径计,占城市用地面积的70%,以500米半径计,占城市用地面积95%。
第二十条 公交线网规划
规划临沂公共交通线网应覆盖全部临沂主城区,并加强周边发展组团的公交线路建设。在城市主干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形成多级别的公共交通走廊。长途客运站、火车站等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置公交车站。
2015年,公交线路密度应达到市中心区4.0公里/平方公里,边缘地区2.5公里/平方公里。公交车站的服务覆盖将保持在300米半径范围内,平均站距市区不超过550米,郊区不超过800米。
第五章 城市居住建设规划 第二十一条 居住规划策略
1、鼓励城市旧区用地整改再开发,防止居住用地无序蔓延,严格控制历史保护地段、滨河等敏感地区的开发。
2、加强居住用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尽量避免居住用地布置过于分散。 3、在交通便捷的市区或环境优良的近郊区布置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
4、杜绝用地开发破坏林地及风景保护资源,加强滨水地区公共开放空间的营建,以此提高其周边用地土地开发价值。
5、规范居住用地设计的管理,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必要时编制修建性详规)的编制,确保法定性。
6、创造兼具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宜人城市住区。 第二十二条 分区居住规划引导
规划期末,临沂市总人口达210万,规划居住用地约为7567.06hm2(不含中小学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32.8%,人均居住用地36.0平方米。 1、兰山片区
以完善基础设施和旧居住区改造为主,注意小区建设对城市整体景观的影响,合理加以引导和控制。
规划兰山片区居住用地2647.94公顷(不含中小学用地),人口75万人,人均居住用地35.3m2,其中包含保障性住宅用地478公顷。
2、北城新区
充分考虑建设用地的集约性,防止盲目扩张,浪费土地,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合理整合周边城中村土地进行新的开发建设,充分考虑拆迁安置问题。
规划北城新区居住用地1071.81公顷(不含中小学用地),人口28万人,人均居住用地38.3m2。 3、罗庄片区
充分考虑工业配套、回迁安置和保障性住宅建设。规划逐步改造北片老居住区,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新的综合型居住区。
规划罗庄片区居住用地1689.54公顷(不含中小学用地),人口50万人,人均居住用地33.8m2,其中包含保障性住宅用地80公顷。 4、高新区
随着工业的发展,周边生活配套逐步跟上,在罗庄区政府西侧形成了为高新技术产业配套的居住社区。
规划高新区居住用地516.10公顷(不含中小学用地),人口12万人,人均居住用地43.0m2。 5、河东片区
重点为沂河东岸的住宅区建设和村庄改造。新兴社区建设要合理统筹村庄的拆迁安置问题,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将土地集约利用原则贯彻始终,防止盲目扩张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规划河东片区居住用地647.07公顷(不含中小学用地),人口20万人,人均居住用地32.4m2,其中包含保障性住宅用地85公顷。 6、经济开发区
以滨河住宅开发为主,建设中必须重点解决村庄的拆迁安置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
规划经济开发区居住用地969.56公顷(不含中小学用地),人口25万人,人均居住用地38.8m2,其中包含保障性住宅用地87公顷。 第二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
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约9.8万套,供地730公顷,主要安排在兰山片区南部、兰山片区北部、罗庄片区北部、河东片区北部、经开区北部等地段。其中兰山片区南部238公顷(合3.2万套)、兰山片区北部240公顷(合3.2万套)、罗庄片区北部80公顷(合1.1万套)、河东片区北部85公顷(合1.2万套)、经开区北部87公顷(合1.1万套)。
保障性住房应尽可能的结合商品房布置,尽量保证城市公共设施为这部分居民所享用,最大限度避免社会隔离。
第六章 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
第二十四条 公共中心体系结构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公共设施用地达到4412.73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9.11%,人均公共设施用地21.01平方米。
规划形成“两心四片”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结构。 “两心”:兰山综合服务中心及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片”:河东片为物资集散、仓储转运、批发贸易及大型基础设施基地配套的片区中心;罗庄片为南部工业基地及居住区配套的片区中心;高新区片: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基地及居住区提供配套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经开区片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基地及居住区配套的片区中心。
第二十五条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标
以建设服务功能完善的临沂城区为总体目标,完善城区配套服务功能,加速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北城新区城市中心建成,兰山商贸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罗庄、高新区、经开区、河东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整个城区街镇社区服务逐步完善。 第二十六条 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
根据建设目标及规划期内的重点发展区域分布,近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在于北城新区公共服务轴线、兰山老城区商贸物流园区以及罗庄商贸区建设。 第二十七条 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行政办公用地达到328.3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42%,人均用地1.56平方米。
近期市属行政办公用地进一步向北城新区行政中心搬迁,集中布置,结合沂河水系,展示临沂新的城市形象。其他五个片区分别设置区级集中行政办公用地,配置相应的行政管理设施,以满足各片区的需要。
1、兰山区:对现状行政办公用地进一步整合。兰山片部分行政办公结合古城保护,搬迁至兰山西部工业大道和临西九路之间小涑河北岸,促进兰山区西部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的提高。
2、河东区:保持现状区政府用地不变,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3、罗庄区:依托现状区政府用地,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设置工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满足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的需要。
4、高新技术开发区:依托现状区管委会用地,并考虑未来的功能扩展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5、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工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满足工业园区集中管理的需要,各居住区应设置居住区级管理中心。
第二十八条 商业金融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商业金融业用地达到3005.02hm2,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13.02%,人均用地14.31平方米。
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结构安排商业金融用地,设置市级商业服务中心1处、区级商业中心设6处、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多处。
市级商业中心:位于双岭路与北涑河之间,蒙山大道以西,占地约800公顷,以商贸批发交易为主。
区级商业中心:兰山老城文化商业中心、北城新区高端商业商务中心、河东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罗庄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商业配套服务中心。
居住区商业中心:采取集中或沿街布局的方式,建设项目及规模参考居住区公共设施标准确定。
第二十九条 文化娱乐设施
构建覆盖六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文化娱乐用地达到210.9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91%,人均用地1.0平方米。
1、兰山区:在兰山老城区范围内、洗砚池路两侧新增文化娱乐设施,配合老城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加强旅游功能。沂州路展览馆搬迁至北城新区。
2、北城新区:沿行政中心中轴线布局,丰富功能,主要发展市级文化娱乐设施,重点建设临沂大剧院。
3、河东区:金雀山路南段地块新增两处文化娱乐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基层社区文化娱乐和休闲场所服务。
4、罗庄区:主要布局于沂河路两侧,为居民生活与旅游提供配套服务。 5、高新技术开发区:增加基层社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 6、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社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建设精品化。 第三十条 体育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体育用地达到98.9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43%,人均用地0.47平方米。建成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比赛的新体育中心。河东、罗庄本着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原则,分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标准的区属体育中心。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至2015年建成区范围内医疗卫生用地达到197.3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86%,人均用地0.94平方米。 全面完成市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实施市妇幼保健院新医疗区建设项目、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扩建工程(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建设等项目。 表6-1:临沂市建成区规划医院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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