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坪山新区奖教奖学暂行办法(2011)
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
坪山新区基础教育奖教奖学暂行办法
(2010-2011学年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教育系统激励机制,促进坪山新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参照《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奖教奖学办法》,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实际,决定设立“坪山新区奖教奖学基金”,对在教书育人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奖项设臵和奖励额度
各奖项以学年度为单位,每学年150万元为奖励基本标准。具体设臵如下:
1、高考奖 30万 2、中考奖 20万 3、教学质量监控奖 30万 4、教育教学业绩奖 25万 5、优秀学生奖 5万 6、教学管理奖 40万 二、奖励范围
1、高考奖:奖励当年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学科组。 2、中考奖:奖励当年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学科组,以及留生源奖。
3、教学质量监控奖:奖励在区质量监控抽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和进步大的学校和学科组。
4、教育教学业绩奖:奖励在各级各类业务竞赛、专项评比和辅导学生中业绩突出的教师,以及论文发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5、优秀学生奖:用于奖励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学生。
1
6、教学管理奖:奖励在教学管理中教学秩序良好、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的中小学校。
三、说明
1、本奖励办法适用学校包括坪山新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2、奖金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作调整,当年没用完的资金自动注入下一年。
3、各奖项的总和不超过最高额度,若超过,则按比例降至最高额度。
4、解释权归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 四、具体实施细则:
(一)坪山新区高考奖奖励方案(试行) 1、奖励对象 坪山高级中学 2、奖励项目 2.1完成任务奖
根据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下达的2011年高考指标:重点29人,本科以上人数为333人,专科人数以上为540人。每达到一项指标,奖励20000元。
2.2 高考上线人数奖
按市招办提供的数据,对坪山高中的考生各批次上线人数进行奖励。
重点本科:2000元/人; 一般本科:500元/人; 专科:300元/人;
被北大、清华录取:20000元/人。 2.3 文化类总分排名奖
本届高三学生中考坪高录取时,最低分数线仅435分,因此,特设立文化类总分排名奖。
高考总分(包括文理科)全市排名位于: 前100名----10000元/生;
2
101-200名----8000元/生; 201-300名----5000元/生; 301-500名----2000元/生; 501-1000名----1000元/生。
2.4 高考单科文化分(包括文理科)全市排名位于: 前100名----5000元/人次; 101-200名----3000元/人次; 201-300名----2000元/人次; 301-500名----1000元/人次; 501-1000名----500元/人次。
2.5 高考音体美类专业分(省联考成绩)全市排名位于: (1)前10名----5000元/人次; (2)11-20名----3000元/人次; (3)21-50名----2000元/人次; (4)51-80名----1000元/人次; (5)81-100名----500元/人次。 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二)坪山新区中考奖奖励方案(试行) 1、完成任务奖:
各初中学校在总平均分、优秀率(600分以上)、优良率(500分以上)、合格率(400分以上)、低分控制率(350分以下)五项指标中,每有一项比率比上一年有进步,按每名考生20元给予奖励。 2、中考成绩优秀奖:
中考学生成绩700分以上,奖励学校3000元/人,650-699分,奖励学校1000元/人,600-649分,奖励学校500元/人,550-599分,奖励学校200元/人,500-549分,奖励学校100元/人。 3、学科优秀奖:
超过市平均分、市优良率的学科,给予每学科 5000元奖励。 4、留生源奖:对留在本区高中就读的优秀生源(符合在深圳报考
3
条件且愿意在我区参加高考,含择校生)实行奖励: 中考学生成绩700分以上,奖励学校3000元/人; 650-699分,奖励学校1000元/人; 600-649分,奖励学校500元/人; 550-599分,奖励学校300元/人; 500-549分,奖励学校200元/人。
(三)教学质量监控奖奖励方案
1、总分成绩优胜奖:第二学期期末抽考年级总分按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三项指标的总和进行排名,对排名在前50%的学校实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
一等奖:2000元/教学班,二等奖:1500元/教学班,三等奖:1000元/教学班
2、总分成绩进步奖:和第一学期抽考成绩对比,或和上一学年抽考成绩相比,总分有明显进步的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 一等奖:1000元/教学班,二等奖:800元/教学班,三等奖:500元/教学班 3、单科成绩优胜奖:第二学期期末抽考年级各单科成绩按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三项指标的总和进行排名,对排名在前50%的学校实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
一等奖:800元/教学班,二等奖:500元/教学班,三等奖:300元/教学班
4、单科成绩进步奖:和第一学期抽考成绩对比,或和上一学年抽考成绩相比,单科有明显进步的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 一等奖:500元/教学班;二等奖:300元/教学班; 三等奖:200元/教学班 5、小学优秀毕业生贡献奖:
公民办小学六年级抽考成绩总分在全区前300名,且留在本区公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
1-100名:400元/人;101-200名:300元/人;
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