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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撰写新闻稿。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新闻稿,并发到新闻中心和校团委邮箱。
⑥负责拍摄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清晰的照片,并保管。 ⑦协调宣传、组织等部门的工作。
(9)策划部:
①负责针对大学生需求策划相关活动,并在活动初期定稿活动策划书及申请活动
②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活动的人事安排及细节流程安排 ③负责活动的资金预算
④在无具体活动的时期,主要着力于协会总体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⑤负责在活动中对其他部门工作作出指导与监管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八条 会员资格
1、承认协会章程且自愿加入本协会。
2、对心理健康及相关知识有浓厚兴趣,有责任心,对协会尽心尽力,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
3、愿意为协会工作并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学生。 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在校生。
5、社团成员应对心理学、心理健康感兴趣。
6、具有一颗热忱帮助他人的心,有一定特长者更佳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的权利。 2、会员有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对协会工作及负责人批评建议及要求的权利。 4、会员有对协会内部事务的知晓权和管理权。 5、会员有向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7、有权审议协会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期末工作总结。 8、有权审查协会的财务状况。
10、有监督主席各部长及其他会员工作的权利。
11、会员有遇到困难时请求协会帮助并得到帮助的权利。 12、退出协会的权利。 以及其他应得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荣誉,执行协会决议。 2、会员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 3、会员有维护协会团结的义务。
4、会员有向本会报告工作,及时反映活动情况的义务。 5、认真学习并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6、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协会的建设献计献策。 7、在活动中要服从组织安排。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吃苦耐劳,热情主动,积极负责
8、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纪律,服从本协会的安排,完成本协会的委托的工作。
9、协会成员互相帮助不计报酬。
10、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宣传本协会的宗旨,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形象。
11、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人事制度
第十一条 协会实行民主权力制。即全体成员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对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如协会的发展方向、部门的增加或减少、下任干部的选举等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协会实行会长、部长负责制。主席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担任内外的信息枢纽;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部门内的人力资源,加强与会长的沟通和部门间的交流合作。直接负责人是会长,各部门最高负责人是部长。临时负责人是针对会长(部长)由于各种原因临时无法行使权利,经协会全体大会同意,那么副会长(副部长)可以成为临时负责人,代为行使主席(部长)的权利。
第十三条 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可设置副会长、副部长职务若干。 第十四条 协会实行干部选举制,每年改选一次,主要是参考考评成绩、平时工作表现和专业学习成绩。由全体成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会长(含副会长)、部长(含副部长)全部在干事中产生。 第十五条 换届选拔标准为:平时表现占50%,面试占50%。 第十六条 换届遵循以下简单程序: 1.干事递交职位申请书;
2.各干部准备好面试的方式和具体内容,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 3.有面试团对递交申请的干事进行面试,并记录面试考评结果。 4.根据平时表现及面试表现选,确定新一届干部的暂定名单。 5.到下一个学年开学,根据上学年成绩确定最终新一届干部名单。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心协例会一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灵活安排,例会
时间地点由秘书处提前通知。主席团部长级例会每两周一次,具体时间灵活安排,例会时间地点由副主席提前通知。部门例会应两至三周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各部门内部安排通知。(例会中注意评估各干事及干部的表现)
第十八条 协会例会和部长级例会,会长应确立会议主题,
明确会议内容,组织协调大会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 每次例会将实行考勤和请假制度。会长对部长级
会议进行考勤记录;心协全体成员大会由秘书处、组织部实施考勤,各部门会议由部内专人进行考勤记录,考勤结果由秘书处整理保管,并以此记录作为考评的一个依据。
第二十条 各种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全体成员参加的
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各部门也必须做好部内会议的记录。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奖惩原则
1、 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有突出表现的会员给予奖励。
2、 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 惩罚。
3、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社团全体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奖励制度
1、 协会组织工作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会员有一定学分奖励! 2、在校内外举行的各种活动,经挑选后,代表本协会出席的会员。
3、根据本年度工作表现,各部门按照人数比例评出相应的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社团工作者, 颁发荣誉证书,学分奖励! 以上均优先参与下一届心协竞选! 第二十三条 惩罚制度
1、开会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0分钟以后视为无故旷会 2、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失职的干部或干事应自我检讨。 3、针对于严重损害协会形象者,劝其退会。
4、凡不执行理事会决议,阻碍工作或活动开展,破坏团结者,可先进行教育,情节严重且屡犯者开除会籍。
5、凡协会组织的活动,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者,组织部予以警告处分;连续五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四条 凡属协会会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协会遵循鼓励和表扬为主,处分警告为辅的原则。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协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增删修改需经协会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需每年审阅修订一次。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协会制定的原章程〔2006〕
同时废止。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心理协会。
心理协会 20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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