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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人员绩效奖励实施办法
(拟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高管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高管队伍职业价值,参照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折子工程》关于XXX相关考核指标,以及北京X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年度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总部,各全资、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其它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管人员”指在XXX总部担任总监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四条 个别高管人员与XXX签订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执行。
第二章 高管人员收入构成
第五条 高管人员收入由月度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构成。其中月度工资中包含30%绩效工资,如日常经营无重大过失原则上全额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分配额度。
第六条 年度末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下一年度月度工资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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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上述高管人员收入均指税前收入。
第三章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第八条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司全年经营目标相挂钩,并原则上与国资公司对XXX的年度《折子工程》考核指标相一致。或根据XXX现阶段主要经营任务,提取《折子工程》部分指标作为考核指标。
第九条 根据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金发放比例及额度。
第十条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一) 营业收入≥A万元 (二)利润总额≥B万元 (三)应收欠款控制率≤ C%
第十一条 上述第十条绩效考核指标释义
(一) 营业收入指年度末以财务部门确认的包括但不
限于产品类(空气源热泵、低温驱动吸收式热泵等)、智慧能源类、系统集成及能源服务类(供热与制冷)在内的所有能够形成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
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公式为: 利润总额=收入-成本费用
(三) 应收欠款控制率指以财务部门确认的以上年12
月31日时间节点核定的应收欠款比率。公式为: 应收欠款控制率=上年末未结欠款/上年度总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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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100%
第四章 高管人员绩效奖金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 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奖金与年度考核指标相挂钩,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奖金发放额度。
第十三条 绩效奖金分配方式
(一) 完成上述第十条全部指标的,核发全额绩效奖
金;
(二) 完成上述第十条第(一)及(二)款指标的,按
比例系数核发部分绩效奖金;
(三) 完成上述第十条第(二)及(三)款指标的,按
比例系数核发部分绩效奖金;
(四) 完成上述第十条第(一)及(三)款指标的,按
比例系数核发部分绩效奖金;
(五) 上述第十条全部指标均未完成的或仅完成第十
条第(三)款,年度绩效奖金均为“0” 。
(六) 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营过失
的,将作为否定性指标即无论年度考核指标完成与否均无任何绩效奖励,并月度工资标准递减。
第十四条 绩效奖金计算公式
绩效奖金=利润总额×分配比例×奖励系数×高管权重
第十五条 分配比例及奖励系数由财务部门进行测算;高管权重经总办会决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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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相关指标将随公司经营目标的调整而调整,原则上每年度修订一次。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XXX总部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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