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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促进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服务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服务中心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服务中心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
二、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服务中心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服务中心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 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 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四、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服务中心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社区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4、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五、文化服务中心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
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周
一至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3、搞好服务中心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3、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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