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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加强医院临床教学工作,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科教部制定了《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经院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2015年7月31日
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临床教学工作,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临床医学教育的要求,从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年度考核及奖罚等五个方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教学管理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医院临床教学工作由副院长分管,科研教学部组织实施。 (二)规划医院临床教学工作、制定临床教学工作制度、督促临床教学管理情况、部署医院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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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工作质量、组织临床教学活动、研究临床教学方法、处理临床教学问题。
第二条 教学体系及职责
(一)主管副院长→科研教学部→教研室→教学组长→带教老师(教学团队)。
(二)分管院长:管理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三)科研教学部: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教研室:主任统一领导教学工作,监控教学质量,对带教老师(教学团队)进行督促、指导,并反馈科研教学部。
(五)教学组长:协助教研室、科主任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做好见习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完成科室层面的教学活动。
(六)兼职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学生在该门课程中必须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重点、难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带教老师:必须亲自指导见习、实习医师进行临床诊断、治疗、操作。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及三基水平。 第三条 科研教学部教学工作制度
(一)根据临床教学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
(二)负责临床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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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督促、考核教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负责与相关医学院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每学年结束时完成优秀带教老师、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
(四)负责接纳安排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安排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全院临床教学讲座、实习轮转安排、实习结束前的考核鉴定等事宜。
(五)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各教研室、教学组长、带教老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 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暂设内科学教研室(含急救医学)、外科学教研室(含康复医学)、妇产科学教研室、儿科学教研室、综合教研室(含中医、皮肤、眼科、口腔、耳鼻喉)。
(二)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室授课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三)负责本专业课期中、期末的考务工作、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按照安排完成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理论大课),督促完成教案,开始上课的周内要将本学期教学计划纸质版交科研教学部存档。
(四)完成全年本学科临床教学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完成对临床授课老师的教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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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教务活动制度及实习管理程序
(一)重视教学工作,积极组织、部署、协调,保证教学质量。 (二)将教学工作贯穿于医院日常工作中,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调动各级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三)科研教学部制定全院本年度的教学计划、各教研室制定本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制定兼课人员职称晋升加分细则和考核办法。
(四)建立健全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收取兼课教师的教学计划并存档。
(五)分管院长、科研教学部、教研室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取教师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
(六)布臵并落实有关教学执行情况,落实各教研室的临床教学安排情况。
(七)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周,检查落实教学任务和教学计划及实施计划。督促有关教研室做好教学工作准备,完成教学进度表和教研室有关教学活动安排。
(八)实习生到院时,由科研教学部组织集中岗前教育,内容有:医疗核心制度、徒手心肺复苏、临床基本操作、病历书写规范、全身体格检查、医疗安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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