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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单电源线路停、送电的操作顺序是什么?
(1)线路送电(转运行)的操作顺序:先拉开线路侧接地刀闸或拆除接地线,在确定线路及开关在冷备用状态时,再合开关两侧刀闸(先合上母线侧刀闸,后合上线路侧刀闸),最后合断路器;
(2)线路停电(转检修)的操作顺序与送电顺序相反,即先拉开断路器,再拉开两侧隔离开关(先拉开线路侧隔离开关,后拉开母线侧隔离开关),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可能来电的各侧合接地刀闸或装接地线(双回线中的任一回线检修时,应考虑另一回线路中有关设备的送电能力)。 53. 单电源线路停、送电应遵循哪些原则?
单电源线路的停、送电操作,除遵循线路停、送电的操作顺序,严禁约时停、送电和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外,同时操作中遵循:
(1)送电时,在操作断路器前,先合上操作熔断器,检查断路器确在分闸位置,再合上两侧隔离开关,最后合断路器;
(2)停电操作应先断开断路器,检查断路器确在分闸位置后,拉开两侧隔离开关,最后再取操作熔断器。对电磁机构合闸的断路器,在断开断路器后,应先取下合闸熔断器,随后再分别拉两侧隔离开关。 54.如何对变压器进行停送电操作?
变压器停电时应考虑所带负荷情况,在先开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的前提下,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具体来说就是:
单电源变压器停电时,先断开负荷侧断路器(补偿装置是电容性负荷),再断开电源侧断路器,最后拉开各侧隔离开关(原则为先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再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转检修时在可能来电的各侧合上接地隔离开关或装设接地线;送电时的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在进行变压器倒换运行操作时,应检查投运变压器确已带负荷后,才能将待停变压器退出运行。
110KV及以上的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合入中性点接地刀闸,以防操作过电压损坏电气设备。
55.装卸高压熔断器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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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或绝缘台上。
56.如何装拆接地线(接地隔离开关)?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除接地线时,顺序相反。接设备端时,应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立即连接。 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是否良好。 57.什么情况下应断开断路器操作电源? (1)断路器检修时;
(2)在该断路器二次回路或继电保护装置上工作时;
(3)倒母线过程中,在拉合母线隔离开关时,必须断开母联断路器的操作电源。 但对配有失灵保护的断路器,则一般不应轻易切断其操作电源。 58.如何对低压回路的隔离开关和熔断器进行操作?
在只有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的低压回路,为保证在回路有故障时能有熔断器熔断切出故障,在送电时应先按上熔断器,然后在合隔离开关。相反,停电时则应在拉开隔离开关后,再取下熔断器。 59.什么是工作中的“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0.事故是如何引起的?
事故是指电力系统中设备全部或部分故障、稳定破坏、人员工作失误等原因使电网的运行遭到破坏,以致造成对用户的停止供电、少送电、电能质量变坏到不能允许的程度,甚至烧毁设备等。 引起系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 (1)自然灾害、外力破坏;
(2)设备缺陷、管理维护不当、检修质量不好;
(3)运行方式不合理、继电保护误动作和工作人员失误; (4)运行人员操作不当。
61.在电气操作中发生什么情况是则构成事故?
在电气操作中,发生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等情况时则构成事故。 62.什么是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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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操作是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操作指令和其他业务工作时,由于思想麻痹,违反《安规》和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履行操作监护制度和正常操作程序,而错误进行的一种倒闸操作行为。误操作是违章工作的典型反映,是生产中恶性事故的总称。误操作往往造成人声伤亡、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 63.误操作有哪几中类型?
误操作的类型主要有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点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恶性误操作及误(漏)拉合断路器、误装拆或漏拆接地线以及其他步骤上的错误,误碰运行设备元件、误投设备、误投(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定值、误动保护触点等一般电气误操作。 64.引起误操作的原因有哪些?
(1)操作人员不具备倒闸操作的基本素质; (2)误操作票或填写的操作票有错误;
(3)电气设备没有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虽有防误闭锁装置,但在操作是擅自解锁;
(4)不认真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操作中发现问题,随意更改操作顺序或跳项、倒项、漏项操作;
(5)倒闸操作行为不规范,没有认真核对设备名称和状态或设备标志不明显、不清楚;
(6)没有按操作技术原则操作或填写操作票。 65.防止误操作的“五防”的内容是什么? (1)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合接地隔离开关(挂接地线);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误合断路器或用隔离开关送电;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66.什么是事故的“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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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在什么情况下值班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先行进行事故处理?
(1)在发生人生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2)对人员生命有直接威胁的设备停电或隔离已损坏和可能扩大事故的设备; (3)不立即停电将会造成设备损坏的设备隔离工作;
(4)母线发生故障电压消失后,速将该母线上的所有断路器拉开; (5)所用电和直流系统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恢复电源的操作;
(6)与电网调度通信中断,又必须进行事故处理时,可按现场规程自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立即设法报告调度。
68.发生事故时应向电网调度汇报的的内容有哪些?
(1)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和编号、断路器动作情况等;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3)频率、电压及负荷的变化情况; (4)有关事故的其他情况。
69.运行值班人员应如何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时,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在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并遵照以下顺序进行事故处理:
(1)根据表计和信号指示、保护动作、当地设备的外部特征及其他现象,正确判断事故的原因、性质、地点和范围,并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 (2)如果事故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时,应在保证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解除这种威胁,并迅速切除故障点;
(3)用一切可能的办法调整未受到损害的设备的运行方式,尽量保持无故障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供电; (4)保证所用电和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
(5)检查保护掉牌和故障录波的动作情况,进一步判断故障的范围和性质; (6)迅速的将故障特征向电网调度或有关部门汇报; (7)尽快恢复所用电和已停电的重要用户的供电;
(8)值班人员对负责人下达的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其做简单的询问,若负责人仍坚持自己的命令,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但该指令如可能明显危及人身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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