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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简本)
7 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7.1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主要进行子午线轮胎的生产,经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该项目不属于其中的淘汰类;经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该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九项第二十六小项“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设备生产”;经查《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该项目属于其中十三项第一小项“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生产”;经查《杭州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该项目属于其中第二类第三项第2小项“橡胶制品,主要包括高等级子午线轮胎,聚氯乙烯掺混树脂及制品,特种、合成橡胶制品”。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7.2 是否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做到合理布局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杭州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总体规划,也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要求。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下沙化工园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7D14),属于优化准入区,该生态功能区属于一般的生态敏感区和生态服务功能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合理调整和优化园区产业功能,重点准入电子通信产业、机械制造业、食品饮料业、生物医药业等污染少、能耗低、技术含量高的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加强环境和区域综合整治、改善局部环境质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促进产业升级。逐步搬迁园区内的医药、化工、印染、橡胶、塑料等行业,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合理调整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切实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贯彻增产减污的原则,新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必须以1.2~1.5的比例削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横滨轮胎作为日本第二大轮胎生产商,拥有成熟的轮胎生产技术,在全球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居第7位,横滨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从源头消减污染,根据监测数据和相关分析,企业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远远小于同类企业,本项目实施后,通过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的引进,可进一步削减单位产品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因此本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7.3 技术与装备政策是否符合清洁生产
该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大部分设备均为先进设备,能达到清洁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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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简本)
对原料资源的开发利用较为充分,各项环保措施也基本到位,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再通过增加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等方式,控制末端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与程度内,对环境不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相关废物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符合“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思想。该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7.4 是否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企业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厂内预处理排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钱塘江;废气主要为H2S、粉尘和NMCH;固废主要为机器废油、废橡胶、胎圈废品、废生胎、成胎废品、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胶囊、废炭黑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厂房内。从验收结果来看,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而且该扩建项目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7.5 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四期工程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排环境量)废水量为16577m3/a,CODcr0.99t/a、氨氮0.25t/a;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对总量实行总量控制的CODcr实行1:1.5削减替代,因此需区域替代总量为CODcr1.49t/a、氨氮0.38t/a。
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由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在区域范围内调剂解决,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7.6 是否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声环境质量基本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经预测,该项目投入运营后只要切实落实污染治理措施,能做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
7.7 公众可接收原则
根据二次公示和对周围群众、团体的调查表明,绝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因此,该项目能为公众所接受。
7.8 环境风险可接受原则
根据风险分析,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事故风险,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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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7.9 资源和生态环境功能有效性
该项目的建设严格遵守国家土地保护相关政策,同时项目建成后采取了相应治理措施,排放的“三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使生态环境受到最大程度保护。
7.10 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的建设投产后将产生总产值7328万美元,可带动杭州市经济发展,且可解决当地一部分人的就业,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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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评总结论
该项目为横滨公司四期建设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选址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交通便利,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以及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采用的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产污量少,原料、技术装备、能耗等方面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过详细的工程分析,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在落实总量调剂后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根据预测,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该项目在现有厂址内实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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