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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四期工程建设项目(简本)
生活废水来源于厂区食堂、卫生间等,本项目劳动定员359人,生活用水量约为120L/p·d,即14647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3182m3/a,水质CODCr 300mg/l,氨氮30mg/l,SS200 mg/l。
除臭装置第二段采用填料吸收塔,利用填料式吸收将恶臭气体降温冷凝,捕捉到液体或吸附剂中产生的吸收废水,该股废水产生量约6t/d,即2040t/a,根据美国橡胶制造协会(RMA)对胎面等6类轮胎制品炼胶过程中总目标有机物的最大排放系数的测试值,该吸收水水质按保守估计CODcr580mg/L,SS70mg/L,石油类40mg/L计。
3、固废
固废主要为除臭装置废活性碳以及生活垃圾。
除臭装置第一段采用活性炭吸附,吸附饱和后需定期进行更换,根据同类企业类比调查,活性炭每星期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约100kg,则废活性碳产生量约为4.5t/a;本项目劳动定员359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97.6t/a。
2.4 项目“三废”汇总
由以上分析可知,四期工程建成后全厂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4-1。
表2.4-1 项目实施后公司全厂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物 粉尘 废气 炭黑尘 H2S 非甲烷总烃 废水量 废水 CODcr 氨氮 固废 kg/a kg/a kg/a kg/a m3/a t/a t/a 现有排放量 8160.52 1610.82 638.69 8119.92 47400 23.7 1.66 该项目排放量 1845.52 478.72 235.03 6290.38 16577 5.35 0.40 0(939.83) 全厂排放量 10006.04 2089.54 873.72 14410.3 63977 29.05 2.06 0(2432.5) 排放增减量 +1845.52 +478.72 +235.03 +6290.38 +16577 +5.35 +0.40 0(+939.83) t/a 0(1492.67) 各类固废 注:废水为纳管量,固废括号内为产生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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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 周边环境概况
该项目在杭州横滨轮胎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厂区位于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东侧紧邻3号路,隔路自南向北依次是拜耳作物科学、达康化工厂以及金牛农药厂等;南侧为20号路,隔路为样板河道,河道侧为大面积空地;西侧为0号路,隔路自南向北是斯莱特泵业和摩擦材料厂;北面依次为粘材企业、瑞特铝塑板厂、纸友科技和安时诚消防器材公司,再往北是18号路。
3.2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评价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常规指标SO2、NO2、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特征因子H2S一次值浓度范围在2.36×10-3mg/m3~5.52×10-3mg/m3之间,占标率可在23.6%~55.2%之间,可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标准;NMCH一次浓度范围在<0.10~0.68mg/m3,占标率在6.7%~45.3%之间,可达到二期工程环评国家总局审查同意采用的环境标准。
(2)地表水水质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钱塘江闸口断面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溶解氧、氨氮以及石油类略有超标;七堡和猪头角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声环境
厂界噪声昼间在49.1~61.9 dB(A)之间,夜间在43.3~61.1dB(A)之间,昼间噪声各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应标准限值。7#测点夜间噪声超标,最大超出6.1dB(A),其它监测点的夜间噪声符合标准。由于7#测点紧邻瑞特铝塑板厂房,超标原因可能为叠加其噪声后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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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保护目标
该项目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见表3.3-1。
表3.3-1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 空气 地表水 声环境 名称 七格社区 智格社区 沿江居住区 钱塘江 方位 NW NNW SE S 最近距离 ~1100m ~1200m ~1200m ~100m 规模 集中式农居点 集中式农居点 居住小区 大河 敏感性描述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保护级别 (GB3095-1996) 二级 (GB3838-2002) III类 (GB3096-2008) 3类 厂界及厂界外100m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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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影响分析
4.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正常生产情况下,粉尘点源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最大的为小型密炼机(AS机)排气筒,其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0.0056mg/m3,占标率为1.25%,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其他排气筒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更小;炼胶工段各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其中H2S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0.000148mg/m3,占标率为1.48%,叠加本底值后为0.005668mg/m3,占标率为56.68%,NMCH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0.0008mg/m3,占标率为0.05%,叠加本底值后为0.6808mg/m3,占标率为45.4%;部件制作工段/成型工段H2S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3.3E-05mg/m3,占标率为0.33%,叠加本底值后为5.553E-04mg/m3,占标率为55.53%;硫化工段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H2S4.9E-06mg/m3、NMCH1.55E-04mg/m3,占标率分别为0.05%和0.01%;剥胶房点源废气排放的NMCH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0.0060mg/m3,占标率为0.14%。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点源排放的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均较小。
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炼胶工段面源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PM100.01394mg/m3,H2S6.1E-04mg/m3,NMCH0.0105mg/m3,占标率分别为3.1%、6.1%和0.7%,叠加本底值后分别为H2S5.81E-03mg/m3,NMCH0.6905mg/m3,占标率分别为58.1%和46.03%;部件制作工段面源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H2S8.2E-05mg/m3,NMCH0.0059mg/m3,占标率分别为0.82%和0.4%,叠加本底值后分别为H2S5.528E-03mg/m3,NMCH0.6859mg/m3,占标率分别为56.02%和45.73%;硫化工段面源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H2S1.4E-04mg/m3,NMCH0.0048mg/m3,占标率分别为1.41%、0.34%,叠加本底值后分别为H2S5.66E-03mg/m3,NMCH0.6848mg/m3,占标率分别为56.6%和45.65%。因此,该项目面源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
企业应设置300米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生产所在单元300m范围内基本均为企业的厂区、道路以及周围的其它企业,敏感点在厂界1000m以外,因此,该项目3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能够得到满足。同时建议当地政府在该项目所在地周围300m范围内不规划建设新的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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