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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如不能换为新品,经双方协商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
5、 项目部使用期间,应建立机械使用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和单机核算等资料,同步移交接收单位。
第三十一条 经鉴定库存设备达不到完好状态需要整修保养的,鉴定单上必须附上修理保养项目清单,且交接双方需签认,修理翻译及修理期间申报方式的其它费用由退库单位承担待修竣验收合格后方下达调拨命令。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公司各单位设备利用情况和施工生产急需程度,公司有权在公司范围内对所有设备进行调配,调拨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各单位按调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调出单位应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接收单位可按退库设备验收的标准验收。
第三十三条 为盘活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公司有权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技术状况差、修理费用高的设备进行对外让售。设备对外让售由该设备保管单位提出申请,让售申请中应注明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出厂年月、工资原值、净值、让售价格、买入单位等内容,报机械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机械主管部门下达对外让售通知。设备保管单位按公司让售通知中批准的价格办理让售手续。让售收入一律上交公司财务。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置各种机械设备,也不能挪用让售机械设备的资金,违者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设备资产报废鉴定小组,统管全公司的设备报废鉴定审批工作。原则上机械设备在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基本折
旧已提完后,可申请报废。
第三十六条 机械设备报废手续
1、 机械设备报废前,该设备保管单位由主管领导、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组成鉴定小组,对其进行仔细、全面的技术鉴定。
2、 经鉴定小组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机械,由鉴定小组填写“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报公司机械主管部门。
3、 根据分级管理审批的规定,主要施工机械报集团公司审批,其它机械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复查后提出报废意见,经批准后,由机械主管部门办理批复手续。
4、 已经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清理固定资产帐,注销有关资产帐目。同时应建立报废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清册。
第三十七条 凡技术性能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标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起重设备一般应降低额定起重量的5-10%使用。运输车辆内部批准报废后,仅作为资产管理的取消,其真正的报废应在地方车管部门销户后,方为报废。在车管部门销户的运输车辆不得流入社会继续使用,必须交回指定的物资回收公司进行销毁。报废机械设备的让售手续同在帐机械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让售报废机械设备。
第八章 机械设备的租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内所有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原则上集中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集中统管,实行租赁管理。项目管理部兼职人员管理好机
械,服务于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
第三十九条 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需用租赁公司机械设备时,应向公司机械主管部门提出需用计划,由公司机械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租、用双方签订租用合同。租赁公司应保证所租机械的技术状况良好,并负责组织机械进场,进退场费由用机单位承担。
第四十条 租赁费的计取办法,可以按台班经租、按月包租或其他双方约定的租赁方式。
第四十一条 经租机械管理
1、 机械出租方应确保机械设备完好,满足租用方的使用要求。防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当机械在租用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修复,或换上同种规格机械,以保证经租工作的连续性,维护租用方的利益。
2、 出租方应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严格要求司机遵守机械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租用方现场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密切配合租用方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对租方反映或发现出租方机械司机违反经租纪律、刁难用户、怠工、吃、喝、拿、要等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以维护经租单位形象和信誉。
3、 出租方应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巡回检查,督促司机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十字”作业,处理施工现场设备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了解机械租赁工作中存在的有关事宜增强与租用方的联系。
4、 租用方应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提高使
用效率。要合理安排,确保租用方司机日常及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防止违章情况,杜绝事故隐患,杜绝拼设备现象。对某些危险性大工作要求高的作业环境应事先在听取出租方司机及有关人员意见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施工方案并有效执行。
5、 租用方应加强现场机械管理,提供合理的机械停放场所安排人员监护看守(在非工作时间),防止机械被盗、被淹或其它意外损伤,维护出租方的利益。及时签认经租台班、完成实物工程量及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费。
6、 运输的责任
委托外单位车辆运输我方设备或重要物资时,必须查验核实运输的保险单(可根据保险单上的联系电话及车牌号与保险公司进行电话确认)。对于单台价值40万元以上设备的运输,要求运输车辆须保满30万元的车上货物险。
对于贵重机械设备运输(单台设备价值超过100万元以上),以及所经之路异常险峻时,不仅要求运输车辆投保本次运输设备50%发票额的货物保险。(保费一般在3-4‰左右)。除了加保外,对承运车辆的车况需要进行了解,以加大抗运输风险的能力。
第九章 机械设备检查、评比
第四十二条 机械设备巡回检查是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检查结果是评价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公司各单位和项目经理设备巡回检查每季度不能少于一次,设备检查覆盖不少于85%,项目队每月检查一次,检查覆盖面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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