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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
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80903B001 【发布日期】2015.08.21 【实施日期】2015.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的修订已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你们。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 1 / 4
理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一府两院”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内务司法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做好涉诉、涉法信访工作的督办。
七、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经济等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调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2 / 4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经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经济、政府投资等方面的工作。
七、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农业农村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处理并督办交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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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预算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预算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预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区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建议,初步审查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初步审查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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