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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受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委托,就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升级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PIIGPMLR2015001
2、项目名称: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升级改造开发项目 3、招标内容:在“国土资源云”总体框架下,按照部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要求,全面升级改造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实现目前在实体政务大厅申报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规模边界调整、建设用地审查、探矿权审批、采矿权审批,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地质灾害资质审批、古生物化石出入境审批等各类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预受理、预审查、预公告、补正、办理过程查询、统合统计分析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部政务服务效率、水平。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29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地区有分支服务机构,以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本地化服务;
(3) 投标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 201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北京支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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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陆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附邮资伍拾元人民币。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09:00~09:3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会议室;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随投标文件或在投标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不接受现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6、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 邮政编码:100021 联 系 人:刘俊 闫婷婷
电 话:010-67613337 010-87677771-2012 传 真:010-87665267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开 户 名: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4941920005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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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1.1 2.1 3.3 内容 委托方: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买方”、“甲方”、“用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构成: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第四章 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 ?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七章 合同文本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开标一览表 9.1 ? 投标保证金 ?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中要求的文件或资料 ? 其它需补充的文件资料 投标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0.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投标,且总价中包括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产品及服务的相关费用。 10.2 11.1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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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参加投标前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参加投标前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满足11.2款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 对投标人其它相关要求 (1) 投标人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地区有分支服务机构,以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本地化服务(须出具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2 (2) 投标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 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日起90天; ? 交纳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保证金的形式以代理机构为收益人的有效银13.1 行汇票(即期)、支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代理机构账户。以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作为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须单独密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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