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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掌握相关服务规范,统一着装上岗。
(b)负责各会议室、接待室的空调、音响调试及其他会务工作和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各类会议室无论是否有会议举行,应根据计划做好每日、每周、每月的清洁卫生,会议前一天完成指定会议室的室内清洁,会议举行时随时与会务人员保持联系,保证会议现场与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c)负责会标、会徽、台签、鲜花等会务用品的摆放,提供茶水服务。 (d)符合机关会议要求的规范服务。会议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7投标单位在测算物业管理费用时,须参照江苏省及南通地区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
4.8有关事项说明 (1)物业管理的范围
此次招标的物业管理范围为 范围内的所有物业。 (2)人员要求
(a)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均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保密自觉性,按专业工种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b)物业管理公司需与所有物管人员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3)维修基金
(a)物业管理设备维修专用资金、房屋维修基金待建筑物、设备保修期结束后另定。
(b)大楼主体、设施设备,在规定保修期间内,由保修单位负责保修(提供相关设备保修期说明附后)。
(c)重大维修养护项目和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预算报请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物业管理专用资金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承担。
(4)管理用房
提供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的管理用房(另外,各楼层将提供1小间库房),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物业管理公司免费使用,在中标单位正式接手进驻前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5)物业管理费限额规定
参照财力相当的兄弟县市现代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实际运行费用情况,我市行政中心年物业管理费用限定投标最高价不得超过 万元。
(6)公用水电费
公用水电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费用(包括卫生间、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空调、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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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但中标单位员工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承担费用。
(7)物业管理帐目的公开
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每3个月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县行政中心有关物业管理发生的费用公布一次帐目。
(8)管理期限、目标及奖惩办法
办公大楼的第一轮管理期限为3年,管理目标为三年内应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中标企业应在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时交纳年物业管理中标价的10%×3作为风险抵押金,此抵押金为中标企业履约风险抵押,如物业管理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如达到管理目标则由 给予一定的奖励,风险抵押金在管理期限结束归还。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结算。
(9)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
大院内岗亭、道闸、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均由负责安装。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承诺添臵的设施设备视为由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
(10)投标单位应响应自愿接纳业主方可能推荐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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