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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子商务作业
标题:
美国网上药店的现状对我国的启示
专业:医学影像学 班级:2班 学号:A101100066 姓名:韩亮
网上药店又称为电子药店,主要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提供药品和其他医药产品,是医药电子商务中B2C(企业与消费者问)交易的一方主体。自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出现后,网上药店以其价格便宜、选择自由、私密方便、信息丰富等优势受到了消费者认可,并随着信息技术进步得到迅猛发展【1】。如今,美国医药界已进入因特网交易的时代,网上药店有1000多家,形成平均170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我国现在大部分药品销售都经过医院和药店,网上药店所占份额很小。业内认为:网上药店的市场大约每年在 1000万元左右,而实际销售额
却远远低于这个数字。国内同时具有开设网上药店所需的连锁和 配送等资质的只有50余家,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网上药店还远远没有成熟,可以说是刚刚起步,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2】。通过与美国网上药店发展情况进行比较,找到我国网上药店发展的不足之处,从而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使我国网上药店发展更为成熟。
我国在200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建立了网上药店的准入制度,为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引导。同年 l2月29号,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率先通过审批和验收,获得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开办了中国第一家网上药店——药房网,拉开了网上药店发展的序幕。截至2010年上半年,我国总共有27家企业通过审批获得开办网上药店的资格,其中2006年2家,2007年2家,2008年6家,2009年9家,2010年上半年7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
首先来看看我国网上药店的现状和不足,以便来完善制度,改善不足。
1我国网上药店现状
1.1截至2010年上半年,获得开办网上药店资格的企业有27家,并且全部架设了网站。其中已开展网上售药服务的网站有23家,尚未开展的有3家,暂时无法访问的1家。在经营规模上,目前只有药
房网和金象大药房网上商城两家网上药店的营业额超过1000万?【3】
1.2 在我国,由于目前国家关于 “电子处方”还没有出台相应的规范和运作模式,因此在网上药店禁止出售处方药。也就是说,在网上药店销售的药品只能是连锁零售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目前我国大多数网上药店的经营品种主要以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两性用品等为主;
1.3支付方式主要以货到付款、网银付款、银行、邮局汇款等方式为主。
1.4药品零售连锁巨头参与度低,而且有非法的网上售药,不准许经营处方药以及医保卡无法在线支付致使部分市场及客源流失。
1.5 我国配送体制不完善,我国基本由实体门店配送,由于第三方物流特别是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不是很完善,因此配送基本由实体门店承担。
1.6在我国,对开展网上药店业务的企业进行现场验收时,规定了企业应与其客户签署明确的法律合同文书范本,范本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特别要明确由于网络安全问题导致用户
利益受到损失时的责任约定。但其中对由药品质量所产生的一系 列问题并没有明确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网上药店现状存在的问题 ,来看看美国的网上药店现状,借鉴它的优点,来让我们的网上药店快速发展起来。 2.美国网上药店的现状 2.1 网上药店资格的获得
美国的认证制。美国国家药房委员会协会(NABP)于1999年春启动了VIPPS计划 (VerifiedInternetPharmacy PracticeSites),开始对网上药店进行认证。这项措施并非强制性的,参加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完全都是自愿的。通过 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必须遵守NABP制定的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包括许可证、处方药、执业药师、顾客隐私、药品的运输和存储等多个方面),并接受NABP的监督。通过认证的药店将获准在其网页的明显位置添加一个VIPPS为标志的超级链接,公众也可以据此判断网上药店的合法性。通过这个链接,公众可以进入NABP的网页,了解该药店的基本情况。通过 VIPPS认证的网上药店能获得网上销售处方药的权利,这是因为他们采取了一系列NABP要求的措施来保证网上销售处方药的安全性。同时,在网上销售药品时必须出示“会员制健康医疗团体”和保险公司的证明担保书等【2】。 2.2网上开设药店的实体类型
在美国,网上药店一般都是由大型医药连锁店发展而成。根据药店设计、客户服务、药物咨询等内容进行评比并排名。另外,非药品零售企业也纷纷开展网上药品零售业务,进行低价药品或特殊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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