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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路工程总公司205国道滨州至博山段
高速公路工程第五合同段
施工项目管理手册
(暂行)
205国道滨州至博山段高速公路工程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七年二月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省局全省公路工作会议以及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全省公司经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高质量完成滨博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的建设任务,规范项目经理部运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管理手册(暂行)。
本手册仅适用于滨博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并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本手册恳请各界人士予以批评、指导。
第一部分
组织机构是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协议,山东省公路工程总公司成立了“205国道滨州至博山段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作为该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代表总公司全面履行协议。项目经理部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机构设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任务、目标原则。
任务、目标就是项目管理所要完成的事。项目部本着因事设机构、设职务、设人员,做到人与事高度配合,不能以人为中心、因人设职、因职设事。
2、分工协作原则。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把项目管理的任务、目标分解成各级、各部门、各成员的任务、目标,并确定了他们之间的协作关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团结协作。 3、责、权、利一致原则。
明确了责任,分配给权力,做到负有责任的人必须有权,有权的人必须负责,并把责任大小同经济利益挂钩,做到以责任为中心,以责定权,以尽责定利。 4、精干高效原则。
在保证履行责任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机构,做到“一专多能”。 5、项目经理部与总公司组织一体化原则。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无论是业务管理还是职工政治思想工作都要与总公司保持高度的一致。
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滨博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的工程实际,制定了“205国道滨州至博山段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如下页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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