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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老师点的思考题答案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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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6 23:49:52

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本社会保障项目 ⑴养老保险 ⑵失业保险 ⑶医疗保险

辅助社会保险项目 ⑴工伤保险 ⑵生育保险 ⑶社会救济

和社会福利项目

2、试述财政补贴的性质和分类。

答:(1)财政补贴的性质 作为一种转移性支出,财政补贴支出同社会保障支出有很多相似性。从政府角度看,无论是以补贴形式还是以社会保障形式拨付支出,都不能换回任何东西,支付都是无偿的。从领取补贴者角度看,无论以什么名目得到政府的补贴,都意味着实际收入的增加,因而经济状况都较前有所改善。然而,这两类转移性支出既然被冠以不同的名称,自然就有差别。差别主要体现在与相对价格体系的关系上。财政补贴总与相对价格的变动联系在一起:或者是补贴引起价格变动,或者是价格变动导致财政补贴。因为有这种联系,很多人索性就把财政补贴称为价格补贴。社会保障支出则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发生直接联系,固然人们获得保障收入后用于购买,可能使购买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但这种影响既不确定,又是间接的。因为与相对价格结构有直接关联,财政补贴便具有改变资源配置结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影响,而社会保障支出则很少有这种影响。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财政补贴定义为一种影响相对价格结构,从而可以改变资源配置结构、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政府无偿支出。在我国政府的财政统计中,财政补贴主要有物价补贴(在现行财政科目中称为“政策性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两大类,每一类补贴又都含若干项目。例如,价格补贴含有粮棉油价格补贴、平抑物价等补贴、肉食价格补贴和其他价格补贴。补贴的列收列支方法,各国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直接将补贴全部列为财政支出,我国的价格补贴已经列收列支,而企业亏损补贴一向是作冲减收入处理,也不列支出,这样就使财政收支都减少了一块。

除了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以外,政府还提供某些专项补贴、财政贴息,还有税收支出实际上也是一种财政补贴形式。

(2)财政补贴的分类

政府财政统计中的财政补贴项目是一种会计分类,不具有很强的经济分析意义。因此,理论界对于财政补贴还有若干其他分类:从补贴同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关系来看,可以区分出生产环节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补贴;从政府是否明确地安排支出来分,补贴可有明补与暗补之分;从补贴资金的接受主体来做区分,可有企业补贴和居民补贴两类;从补贴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来看,可分为对生产的补贴和对消费的补贴;从补贴是否与具体的购买活动相联系来分析,又有实物补贴与现金补贴。

3、财政补贴进一步完善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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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措施:

①合理确定补贴的范围,减少补贴项目、压缩补贴规模; ②适时调整补贴的标准; ③加强补贴的管理;

④改革财政补贴制度的配套措施 4、政府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国家政治需要、社会需求和经济负担能力综合的产物。社会保障支出的实施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保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 矫正市场分配不公; 发挥“内在稳定器”作用; 克服私人保险市场的局限。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抽泣的一切资金的总和。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定量的货币收入。从而其分类应合乎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与财政收入的性质相吻合。二是要同各国实际相适应。

非税收入:除税收以外,由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1、财政收入的分类情形

1、按财政收入形式的分类(按经济性质)

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政府间转移收入、贷款回收本金和产权出售收入、债务收入 2、按财政收入来源的分类

所有制来源结构、经济部门来源结构 3、按财政资金的管理方式分类 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类 2、简述非税收入的范围?

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3、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主要经济因素? (一)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

它是决定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的基础性因素 (二)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 F/N=M/N·F/M

(三)价格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价格总水平和商品比价变化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 税率: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比。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 免征点:是指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免予征税的数额。 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进货价格的办法将税收负担转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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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者或供应者的经济现象。

1、简述税收的“三性”。

答:税收的“三性”是指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形式特征,不同时具备“三性”的财政收入就不是税收。

税收的“三性”可集中概括为税收的权威性,维护和强化税收的权威性是我国当前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税收的作用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扩大,税收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税收制度经过一系列改革已步入新的轨道,税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和经济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经济手段已开始深入人心,为社会各阶层所熟悉和关注。但是,当前税收的现实地位和它在新形势下应有的地位仍是不相称的,税收作用的潜在能量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这一事实在现实生活中有种种表现。诸如:依法治税和依法纳税的观念淡漠,擅自减免、偷漏税甚至抗税等现象相当严重;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缺乏应有的威慑力量,殴打和辱骂税管人员的行为时有发生;税务人员内部也存在弄权渎职和贪赃枉法的不正之风;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仍不能正常发挥等等。以上种种现象说明,从理论上阐明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明税收的“三性”,加强税收规范化和法制化,仍是当前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集中到一点,就是必须维护和强化税收的权威性。从根本上说,税收的权威性源于国家政权的权威性。

2、简述税收的分类。

答:现代国家的税制一般都由多个税种组成,各税种之间既互相区别又密切相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将各税种分别归类,是研究和建设税制的重要前提。一般来说,有下面五种分类方法。

(1)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

税收分类的标准和方法很多,但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始终是各国常用的主要分类方法,也是最能反映现代税制结构的分类方法。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可将各税种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所得课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净所得(纯收益或纯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种,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税、资本利得税等一般也划入此类。商品课税包括所有以商品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财产课税是指以各类动产和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有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必须说明,由于各个国家的税制千差万别,税种设计方式各异,因而即使采用同种分类方法,结果也不完全相同,如我国税种一般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税、资源课税、行为课税和财产课税五大类。

3、试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

(1)商品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易转嫁。

(2)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课税较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课税不易转嫁。

(3)课税范围宽广的商品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

(4)对垄断性商品课征的税容易转嫁,对竞争性商品课征的税较难转嫁。 (5)从价课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从量课税的税负不容易转嫁。 4、试述研究税负转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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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负转嫁是和商品经济相伴随的一种经济现象,是通过价格升降而实现的税负转移。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而价值规律的内涵就是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因此,不论什么社会经济制度,只要是商品经济形式,而且价值规律在发挥作用,就存在税负转嫁,市场经济体制下普遍存在税负转嫁现象。当然,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税负转嫁的实现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过去是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相应的计划价格体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税负转嫁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都是不存在的。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不仅存在税负转嫁的动机,而且也具备了充分的税负转嫁的条件。这是因为:(1)企业是市场经济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有了自身的独立经济利益,在物质利益驱动下,利用税负转嫁机制减轻税负以获取更大的自身利益的动机强化了。(2)税负转嫁是以价格的自由浮动为其他条件的,而我国价格的市场化为税负转嫁提供了充分条件。(3)我国税制以商品课税为主体,也为税负转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只要存在税负转嫁现象,它就会对社会生活产生广泛的影响,而且可能发挥不同的效应。因此,对税负转嫁问题不能回避和忽视,应当正视并认真对待,自觉地加以掌握和运用,利用它的积极作用,限制或防止它的消极作用。税负转嫁在我国是由于经济体制转换带来的新问题,也是我国税收理论和实践正在探索的一个新课题。

(1)我国税制是以商品课税为主体的,而税负转嫁又主要发生在商品课税领域,因而深入地研究税负转嫁的机理,有着特殊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税负转嫁是税负的再分配,也就是物质利益的再分配,消费者会因税负转嫁而增加负担,商品的生产和经营者会因税负转嫁而改变在竞争中的地位。例如,对价格放开的生活必需品课以重税,由于需求弹性小,物价虽上涨消费者也不能不购买,纳税人很容易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增加消费者负担;对供不应求商品加税,既可以限制消费,又不会妨碍生产的增长;对供过于求的商品加税,由于价格难以上涨,税负不易转嫁,可以限制生产,但不利于鼓励消费等等。

(2)税负转嫁和制定税收政策及设计税收制度有密切关系。假如原定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是合理的,既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又符合公平原则,但税负转嫁可能改变预定税负分配格局,抵消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或造成税负的不公平。因此在制定税收政策和设计税收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类商品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趋势,并合理选择税种、税率以及课征范围。

(3)税负转嫁会强化纳税人逃税的动机,即当税负转嫁不易实现时,纳税人极有可能转向逃税来取代税负转嫁,破坏税收的严肃性,腐蚀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因此,税务机关在防止任意转嫁税负的同时,还必须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4)自然垄断行业的税负转嫁居于优势,应加强对这些行业的价格管理。垄断分为自然垄断和人为垄断两大类。国家通过支持和鼓励竞争可以消除或限制人为垄断,但对自然垄断则不能完全靠市场竞争来消除。由于自然垄断具有规模越大、效益越高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国家不进行适当干预,自然垄断行业(如电力、天然气、煤气、供水、通讯和运输等行业)就会通过减产提价来获得超额利润。对于自然垄断行业,不少市场经济国家也都曾实行国有和公营,或对私有企业实施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垄断行业既要引入一定的市场调节,又不能像一般竞争行业那样主要靠市场调节。因此,对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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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基本社会保障项目 ⑴养老保险 ⑵失业保险 ⑶医疗保险 辅助社会保险项目 ⑴工伤保险 ⑵生育保险 ⑶社会救济 和社会福利项目 2、试述财政补贴的性质和分类。 答:(1)财政补贴的性质 作为一种转移性支出,财政补贴支出同社会保障支出有很多相似性。从政府角度看,无论是以补贴形式还是以社会保障形式拨付支出,都不能换回任何东西,支付都是无偿的。从领取补贴者角度看,无论以什么名目得到政府的补贴,都意味着实际收入的增加,因而经济状况都较前有所改善。然而,这两类转移性支出既然被冠以不同的名称,自然就有差别。差别主要体现在与相对价格体系的关系上。财政补贴总与相对价格的变动联系在一起:或者是补贴引起价格变动,或者是价格变动导致财政补贴。因为有这种联系,很多人索性就把财政补贴称为价格补贴。社会保障支出则与产品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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