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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流程要求
一、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报告前应收集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班级及主要症状和就诊情况。
三、报告方式
电话、传真形式或OA办公系统 四、安全工作
随着疫情发展,确诊病人的增加及停课,学校应加强停课学生及隔离病人的安全教育,由班主任老师每日电话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追踪记录。
附:报告流程图
学校疫情报告人
收集病人基本情况
区教育局 疫情发现人 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复核事件
区疾控中心 专家组讨论 辖区街道(镇)应急小分队处置 区疾控中心应急小分队处置 区疾控中心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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